「小阿魯」女騎士險遭路殺!車友揪平鎮警分局旁中秋「烤肉」

▲爲爭取路權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號召車友平鎮分局旁中秋「烤肉」。(圖/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提供,下同)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平鎮中豐山頂段,1日發生一起小貨車從外側碰撞「小阿魯」機車女騎士事故警方以不當超車處理,引發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重視,2日下午號召車友羣聚平鎮警分局旁停車場進行中秋「烤肉」,受到關切;車友們向警方提出要將肇事小貨車駕駛以強制罪及公共危險罪函送桃園地檢署等4項訴求,於5點半結束「烤肉」活動

▲爲爭取路權,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號召車友于平鎮警分局旁中秋「烤肉」。

臺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吳祥瑀、羅宜、莊承澔、周志彥成員指出,屏東水產行貨車惡意衝撞事件歷歷在目,但平鎮警方未記取教訓,1日凌晨在桃園平鎮中豐路山頂段,發生了小貨車從外側碰撞機車的事故。

從被撞機車的行車紀錄器,可以看到機車平穩地行駛於內車道,小貨車在外車道快速行駛至機車右前方後,在外側車道前方無車狀態下,蓄意往內車道擠壓並碰撞機車,使機車遭碰撞後失去平衡,機車騎士便隨着機車摔倒在地,所幸後方機車車速不快,還來得及閃避摔倒在地的前車騎士。

然,平鎮交通分隊事故現場完成筆錄後,只對碰撞機車的小貨車駕駛開出新臺幣最高2,400元的右側超車罰單後放其離去,並未對該名駕駛危險駕駛已致人受傷的行爲開出罰單,或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其是否爲故意以車輛碰撞機車,警方的歧視性執法已然侵害二輪族羣用路安全。

臺灣交通政策仍殘留上世紀舊時代的遺風,迄今仍不能明確依照「工程教育、執法」的3E原則區分出誰設計、誰教育、誰管理,輕忽道路設計的精進,教育水準的提升,反而任憑警政單位一直以來以近乎總括交通的方式,依其未受交通學科專業訓練主觀判準來決定執法密度,甚至不時出現檢討弱勢而縱放加害者系統性交通暴力

平鎮警分局指出:一、有關交通事故肇責認定,爲求公正,已主動移請車鑑會認定,並以肇責認定結果做事後移送或舉發依據。二、本案相關案卷資料影像整卷後,會盡快交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做初步肇因分析,並依事故初判表事故原因依相關規定舉發。三、刑事責任部分,俟全案整卷完竣後,移請檢察官偵辦。四、加強宣導機車路權等觀念,並於道安會報中提出,請國中小學協助宣導,以達成交通教育由小學起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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