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運匠差點被騙242萬血汗錢 霧峰警及時阻止

廖姓計程車司機,向中市警局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員警,敘述接到自稱法院警官檢察官一連串電話,員警一聽指出,這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手段。(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臺中一名69歲的計程車司機廖男,接獲法院電話指其涉及金融犯罪防治條例洗錢及非法擾亂金融秩序等罪,須提領其存款242萬元交予書記官至法院公證幸廖男憂心忡忡的至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求證,員警一聽果然是詐騙集團所爲,即時保住廖男242萬元血汗錢

原來69歲的廖姓計程車司機,稱接到臺北地院法院來電說其涉及違反金融犯罪防治條例洗錢及非法擾亂金融秩序罪。廖男撥對方所留電話,一名自稱林警官,指他的身分遭到他人冒用,名下戶頭已成爲人頭帳戶,已涉及銀行法洗錢條例,並將電話轉至另一自稱爲檢察官的人,他要求廖男需提領242萬元至法院公證,並且要廖男保密,不得告訴他人,因此案爲秘密偵辦。

該檢察官又稱會有書記官,會與他當面點收,還請廖男至最近的7-11超商接收傳真,廖男到場隨即收到2張傳真,一爲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署名檢察官黃敏昌,另一爲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強制性資產陳結執行書,上並書名預計明日將提款面交給某檢警人員

聽了廖男一大串敘述,員警指出這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之手段,切勿受騙上當警方於是派員喬裝與廖男一同前往面交地點埋伏,不料歹徒疑已知廖男至派出所求證,便龜縮放棄取款,成功保住廖男2百多萬血汗錢。

廖男表示,一開始因信以爲真,還好遇上積極的警方攔阻,這才保住積蓄,非常感謝員警的積極與用心。警方也呼籲民衆若接獲帳戶監管匯款等電話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