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鍵關閉”應成App廣告標配
一些App廣告依舊如手機上的牛皮癬,怎麼都甩不掉。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發佈了《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報告指出,App廣告“關不掉”、個性化廣告推薦“不可選擇”等問題較爲突出,部分App廣告還存在違規獲取用戶信息、未經允許私自下載新App等問題。
從一開始的無視,到重複出現時的反感,再到鬥智鬥勇的掙扎,最後無力掙扎的麻木——這也許是大部分人面對App廣告時的心路歷程。App廣告爲什麼不能一關了之?這與免費的互聯網商業模式有關。現行大部分App都是免費提供給用戶使用的,而大部分消費者也對這種免費使用習以爲常。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App中插入廣告也就順理成章,畢竟App要盈利才能活下去。
誠然,App廣告確實有不能關的理由,但這不是“難關閉”的藉口。根據廣告法,“以電子信息方式發送廣告的,應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繫方式,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對於廣告,你可以推,我也可以退。這纔是公平行爲。然而,一些商家顯然錯誤地認爲“看廣告”是用戶在免費享受服務後的應盡義務。一些App開發商更爲了利益最大化,提供精準推送型廣告,大量App廣告後臺還採用競價交易模式。但這種以獲取用戶大量信息爲前提的投放模式,很容易“踩過界”,不僅可能存在欺騙誤導用戶等違規行爲,還涉嫌侵犯個人隱私,面臨法律風險。
其實,App、用戶、廣告主三者是相互依存又相互牽制的關係,用戶需要App提供的服務,App需要用戶來贏取廣告,而廣告則需要App來投放給用戶。相比之下,用戶看似是與App、廣告主“三足鼎立”,但實際上是較爲弱勢的一方,若後者任何一方出現過度索取,都有可能導致失衡,其結果只會讓用戶權益受損,最終破壞這個互利的三角關係。
因此,正如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提出,可以給用戶畫像,推送廣告,但用戶有知情權、控制權、刪除權。簡單來說,面對數據收集與廣告推送,用戶要有說“不”的權利。App廣告一鍵關閉應該成爲標配。 (陳文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