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修法不只「波波條款」! 3大方向一次看懂

衛福部即將預告《醫師法》修法。(圖/示意圖/取自pxhere)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衛福部即將預告《醫師法》修法,三大方向除了新增外國醫學生考照規定的「波波條款」外,還對短期行醫證與外國人來臺臨牀訓練教學等做了明確的法源規範醫事司表示,將於2周內完成預告並送立法院,因關乎國內醫事人員權益,希望列爲優先法案,力拼在年底前通過審查

根據醫事司統計,臺灣海外學成歸國醫學生,在99年至101年達到高峰,一年最多有140人,但在波波事件發生後,就逐年降低,現在一年不到100個。但牙醫近年來卻逐年增加,一年甚接近100人,臺灣每年僅培育420名牙醫師,若不加以限制,恐衝擊國內畢業生就業市場

現行《醫師法》規定,持有歐洲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等9大地區西醫、牙醫、中醫畢業生,無需參加教育部學歷甄試,就能直接進入第一階段國考,修法通過後,還須完成另一項附加條件,才能獲得免甄試資格

醫事司第五科科長淑慧受訪時表示,此次修法3大方向,分別爲「新增國外醫學生考照規定」、「鼓勵鮭魚返鄉」與「外國人來臺醫院進行臨牀訓練、教學規範」。

▲醫師法修法也鼓勵旅外醫師回臺貢獻偏鄉。(圖/示意圖/取自pxhere)

她解釋,國外醫學生考照規定就是「波波條款」,98年爭議爆出後,原本就要將所有海歸醫學生全數納入學歷甄試範疇,但此舉也引發美國、澳洲、紐西來等畢業生不滿,認爲「學歷不比臺灣差,爲何也要考試?」纔會延宕數年。

爲了杜絕爭議,此次《醫師法》修法明定於9大地區修畢學程,並在當地執業3年以上者,才能免學歷甄試直接進第一階段國考。不過,當年設下的落日條款,也保障今年12月31日前於9大地區入學者,能沿用先前規定。

第二項鮭魚返鄉條款則與「短期行醫證」有關。吳淑慧表示,許多旅外國人想回臺奉獻,卻礙於沒有醫師執照無法行醫,此次特別開放9大地區畢業的醫師,只要在當地執業5年以上,並拿到專科醫師證書,就可以與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短期行醫證,每次核發年限爲2年,但只能在山地離島、偏鄉等醫院服務

最後一項外國醫師來教學醫院進行臨牀訓練、教學指導,則以臺大、長庚、北榮人數最多,但過去皆無明確法原規定。吳淑慧表示,此次醫師法修法後將明訂法源,若以教學或學習之名行工作之時,將可以密醫罪處理,最高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醫院也會被連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