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走斑馬線」遇死劫 肇事男獲輕判!檢不服:他一生救人無數
檢方主張,徐醫師一生競競業業、救人無數,善行楷模帶給社會正向力量,卻因洪男個人疏失而死於非命,認爲法官僅判10月徒刑有失公允。(示意圖 / 中時資料照)
一名洪姓男子前年駕駛轎車,行經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並準備左轉時,因未禮讓行人而不慎撞死正穿越斑馬線的徐姓泌尿科醫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將其起訴,洪男遭判10月有期徒刑。對此,檢方認爲量刑過輕,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日前審理,駁回雙方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於2022年4月22日中午時分,開車行經臺中市大雅區建興路,由北往南方向駛至同路段、雅潭路4段交岔路口時,竟一時未注意,貿然左轉後撞上當時正走在斑馬線上的徐姓醫師。
徐姓醫師遭撞後當場倒地,並受有創傷性蜘蛛網膜、硬腦膜下出血、左右側手肘、膝部擦傷等頭部外傷並顱內出血及水腦症,導致鬱積性或吸入性肺炎。徐姓醫師送醫搶救後,開啓長達整整6個月的治療時間,但仍於同年10月8日因呼吸衰竭宣告死亡。爲此,徐醫師的丁姓妻子憤而提出告訴。
臺中地院審理,洪男經過行人穿越道,因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而導致憾事發生,審酌其坦承不諱,內容與丁女警詢時所指訴情節相符,及未與丁女達成和解等情狀,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
檢方主張,徐醫師一生競競業業、救人無數,善行楷模帶給社會正向力量,卻因洪男個人疏失而死於非命,導致徐醫師一家天人永隔,家屬無不爲此飽受精神與心靈上的痛苦。此外,檢察官認爲,洪男犯後並未積極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也未付分毫賠償金,態度顯然不佳,並懇請法官撤銷原判,予以重量刑。
對此,洪男辯解並提起上訴,強調自己事發後曾多次向家屬表達歉意,更有主動關心、照顧徐醫師家人,同時願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洪男稱,他爲了湊齊賠償金額,從強制險、另行投保的責任險合計上限共1千320萬元,反觀徐醫師家屬提出的賠償金高達3千萬元;若扣減精神撫慰金1千400萬元、屬被害人個人權利之薪資損失1千452萬餘元等款項,足矣支付被害人家屬的損害,而至今仍無法達成和解,不能全部歸責於他。
臺中高分院審理,駁回雙方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