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82小蘿莉拍裸照還帶上牀 臺大研究生被起訴
臺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療影像所研究生林和駿,去年涉嫌以威脅、誘騙的方式騙取82名少女裸照,甚至以約外拍的名義,誘拐未成年蘿莉上牀。臺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警方前年11月間接獲多名少女報案,指稱遭男網友以裸照威脅網交,並要求提供自拍裸照影片,否則就要在網路公開之前的裸照;調查後,鎖定涉有重嫌的林和駿,警方持搜索票前往住所搜查,當場在電腦、隨身碟、手機內查扣多達120G包括國小、國中、高中等未成年少女的裸照和裸露影片,還發現林嫌將收錄的照片整理的井然有序,每位少女都依姓名、年齡、學校、身材評語、日期進行分類,存放在特定的資料夾內。
林和駿現年23歲,畢業於慈濟科技大學,去年甫推甄上臺大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前途一片看好,在臉書上經常貼出陽光的出外照,自稱是「有貓一切安好」的貓奴,看似優秀的人生卻被爆出長期駐足Beetalk、Line、臉書等通訊軟體,利用假頭像假扮俊男、同儕及少女的身分,向被害人索取裸照,並表示只是「互相欣賞身體」,實際上卻是拿網路上下載的裸照傳給對方「以假換真」。
據調查,只要少女傳了第一張照片,林嫌就會以公開裸照脅迫少女繼續傳裸照供他欣賞,此外林嫌看到面容姣好的蘿莉還以外拍爲由,誘拐未成年少女上牀。面對各方譁然,當時林嫌在移送過程中還喃喃自語,「這個社會不會給犯錯的人第二次機會,可不可以判我死刑。」
▲當時林和駿5萬元交保,離去時開心露齒笑。(圖/記者季相儒攝)
承辦檢察官認定,林和駿誘騙至少82名少女拍裸照,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也調查出林嫌以公佈裸照的手法,觸犯同法條「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拍攝裸照」,可處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