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收緊落戶後 深圳人才政策也生變!

深圳人才政策將迎來重大變革!

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後,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

01

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髮放租房生活補貼

5月28日,深圳社局發佈《關於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這意味着,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後,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

《公告》指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後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髮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與此同時,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後新引進入戶並在深圳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

2014年,深圳根據《人才安居辦法》出臺《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向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並符合條件的發放補貼,金額爲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分兩次等額發放。

2016年,這一補貼方法被“替代”。根據當年3月深圳出臺的《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爲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發放。

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調整之外,深圳的高層次人才引進業務也有變化。

上述《公告》提出,2021年9月1日零時起,高層次人才業務(指“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務)停止申報

但在9月1日前已在深圳人社局高層次專業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提交申請,且業務狀態爲“待受理”,以及處於受理後審覈審批環節的申報記錄,按原規定辦理

在深圳的高層次人才體系中,備受關注的一項是“孔雀計劃”。2011年4月,深圳出臺《關於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劃”的意見》和5個配套文件,提出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給予80萬至150萬元的獎勵補貼,並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待遇政策等。

在隨後的幾年裡,“孔雀人才”的認定標準及獎勵補貼額度經過了調整,到如今,A類、B類、C類“孔雀人才”的獎勵補貼金額已經分別達到300萬元、200萬元和160萬元,按五年任期分次發放。

以C類人才的認定爲例,總共分24個類別,其中一個被認爲相對容易達到的是:近5年,在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獲得博士學位,來深圳工作且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

在過去10年的時間裡,“孔雀計劃”有效助力深圳吸引了大量人才。目前,全市高層次人才超1.9萬名,留學回國人員近17萬名,成爲經濟特區建設的重要力量。但記者瞭解到,高額的補貼也催生了一些騙補、人才並未作出有效貢獻等現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上述《公告》提到的“高層次人才業務停止申報”並不意味着將取消對高層次人才的獎勵補貼,而是人才認定等工作不再由人社局承擔,改由用人單位承擔。

今年1月,深圳市人才工作局就透露了新一輪人才政策的新思路——將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突出用人主體作用和市場激勵導向,推動從“政策引才”向“環境、文化聚才”轉變。

深圳社科院巡視員陳少兵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意味着用人單位尤其是企業將更多承擔人才認定的任務,企業根據自身的需求界定人才標準,而不是由學歷、職稱等籠統地決定。

近日,深圳市人才工作局進一步透露,將重構人才分類評價激勵體系,不再向人才發放“帽子”,由“以帽取人”轉爲“以崗擇人”,由支持“帽子”轉爲支持崗位

深圳市人才工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帽子”一戴、終身不摘,不符合人才成長規律。去掉了“帽子”邏輯,更加與國際接軌,核心理念可概括爲“城市禮遇看成就、崗位評聘論水平、政策待遇看貢獻”。

據瞭解,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落戶深圳,手續、流程相對簡單、高效。對於絕大多數普通的大學生而言,能夠一次性拿到一筆一兩萬的補貼(如果加上區級補貼能拿到更多),是促使他們選擇落戶深圳的動機之一。

“十三五”期間,深圳新引進人才120萬人。2020年,深圳大學學歷人口占比28.8%,爲廣東全省最高。

2021年5月17日,深圳市統計局正式發佈深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深圳2020年常住人口數達到1756萬,十年增加了713萬。

02

數天前曾就調整落戶政策徵求意見

5月25日,深圳市發改委發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根據最新修訂的情況,深圳的戶籍遷入政策可劃分爲覈准類入戶、積分入戶和政策性入戶三個類別。

覈准類入戶,是指從深圳市外或市內非戶籍人口中根據年齡、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等條件引進人才,按規定辦理入戶。

圖片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按照深圳此前執行的入戶規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人員即可覈准辦理人才引進遷戶。但上述《徵求意見稿》對於純學歷型的人才落戶,最低要求調整爲: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並具有學士學位,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人員。

技能人才落戶的條件則顯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0週歲以下的人員;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人員。上述幾類人員需同時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這也意味着,僅擁有大專學歷的人士,無法再直接經覈准落戶,而需要通過人才引進積分入戶的渠道。

與此同時,《徵求意見稿》中對積分入戶的條件也做了新的修訂:

一是將在深圳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調整爲10年。

二是增加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三是對誠信守法指標事項分值進行了調整。增加了“申請時被列入國家聯合懲戒失信黑名單”減分事項,取消了“申請時有不良信用記錄”“有刑事犯罪記錄”減分事項。同時適當調高了“被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的減分分值。

四是對以配偶房產(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入戶的情況增加了有關約束條件,要求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且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往前計算,夫妻婚姻關係連續滿兩年。

除此之外,《徵求意見稿》規定: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結婚時間及被投靠人入深戶時間滿2年調整爲滿5年,並增加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時間限制優先解決配偶隨遷問題的條件。

老人隨遷將子女入深戶時間要求由8年調整爲15年,並增加子女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5年的要求。

對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入戶人員,將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戶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03

深圳人才政策要“迭代升級”?

據深圳特區報,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全面鋪開、縱深推進,深圳人才政策也需“迭代升級”。接下來,深圳將不斷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進人才對外開放,大力推動從過去的依靠政策比較優勢吸引人才向依靠優良的環境和文化集聚人才轉變,逐步構建更加開放包容的城市聚才新格局。

據瞭解,通過營造更加良好的人才環境,未來5年,深圳將聚焦重點產業和民生領域,吸引集聚100名左右傑出人才,100個左右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10000名以上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高精尖缺人才,100萬名以上各領域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人才,努力把深圳建成天下英才嚮往之地和築夢之城。

深圳收緊落戶,其他城市跟不跟?

這要分城市來看。

對於一些弱省會及三四線城市來說,零門檻落戶仍舊是大勢所趨。這些城市,即便取消所有落戶限制,也未必能吸引到人才,戶籍門檻對這些城市已經失去意義。

對於一般的二線省會來說,落戶門檻應當還會持續鬆綁。人口向大城市和城市羣集聚是經濟規律和城市發展規律使然,只要人口不超過城市承載力,放開落戶反而有利於勞動力流動和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然而,對於城區人口超過1000萬的超大城市,尤其是這一輪人口普查釋放巨量人口的城市,落戶門檻可能不會再繼續大幅鬆綁。

北京、上海且不說,兩城落戶門檻一直都沒怎麼鬆綁,不僅如此,兩地反而還在抽疏中心城區人口,未來人口政策可能仍舊趨緊,只會在郊區進行一定鬆綁。

這次普查,人口超出預期的城市主要有深圳、廣州成都西安等。成都高達2093萬,廣州1867萬,深圳1756萬,西安1295萬,相比10年前分別大增582萬、597萬、720萬448萬。

這些城市的落戶政策,很有可能會進行調整。未來,或許不再來者必應,而是以高學歷羣體作爲主要落戶對象。

這也帶來一個提醒,落戶大城市,宜早不宜遲。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國民經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