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吃史上最高6千萬元罰單 臺電:中市府未給陳述機會就宣佈裁罰、對此感到遺憾
臺中市府今(28)日對外宣佈,對中火開罰6千萬元。臺電表示,對於臺中電廠放流水硼超標感到抱歉、會虛心檢討。但臺電指出,在尚未正式收到1至4號機及9至10號機檢測結果,且中市府未依法給臺電提出陳述意見書機會、即逕行宣佈裁罰4000萬元的行爲,臺電表示感到不解。而針對5至8號機的裁罰2000萬元,臺電尊重市政府的裁罰權。
臺電表示,針對9/19中市抽檢5至8號機放流水硼超標,臺電已積極採取必要改善措施,包含加速執行興建中的新廢水處理場,徹底解決放流水問題;第5至8號機自主減產50%,減少廢水產生,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新廢水場未完成前廢水暫不外排;其他機組放流水目前亦已暫不排放,因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是否可持續辦理,尚在研議中。
臺中市府尚未針對第5至8號機放流水超標作出裁罰前,於24日臺中市環保局再度進廠針對第1至4號機與第9、第10號機抽檢放流水,並於今日宣佈裁罰4000萬元。臺電表示,對於10月24日之抽檢,中火尚未正式收到檢測結果,中市府即召開記者會對外宣佈用最高額的4000萬裁罰,甚至沒有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對此臺電公司表示遺憾,後續將於正式收到裁罰通知,瞭解裁罰內容後,不排除提起行政救濟。
臺電強調,臺中市府在新廢水處理場的興建期間,一再抽檢以確保持續獲取放流水「超標」結果,臺電深感無奈。
臺電指出,今年4月硝酸鹽氮超標時,臺中電廠除提送短期改善計劃外,也一併向臺中市府環保局提送新建廢水處理場的中長期改善計劃,並經臺中市府專家委員給予指導意見。因此,在新廢水處理場未完成前,不論是9月19日或是本月24日,臺中市府抽檢放流水,得到放流水超標的結果,相信必然在市府意料之內,對此,臺電除感到無奈之外,也讓人懷疑臺中市政府的動作,是爲罰而罰,恐怕不是以改善水污爲目的。
臺電今天除了再度對於放流水「硼」超標表示抱歉之外,也說明新放流水標準106年公佈之前,臺電已着手規劃因應,歷經可行性評估、工研院模場試驗(Pilot test)等過程,今年9月底已完成第一階段硝酸鹽氮改善工程,第二階段硼及其他重金屬的改善工程,目前正如火如荼地趕工中,預計12月可開始試運轉,完工後放流水即可達標。
▲ 環保局長吳志超、新聞局長黃國瑋共同召開記者會,臺中市府重罰中火6千萬。(圖/記者鄧木卿攝)
臺電指出,在新廢水處理廠完工之前,臺中電廠短期內將透過減產方式減少廢水產生,5至8號機自本(10)月7日起即開始自主減產50%,等同減少兩部機組的發電量。另自10月21日起再透過「源頭進行製程循環」方式,讓廢水暫不外排,此舉雖然可能會增加機組環保設備的磨耗,但臺電在環保優先的考量下,仍以此權宜之計全力解決放流水超標問題,至於第1至4號機及第9、第10號機放流水,臺電已採暫不排放處理,但涉及全廠製程之調整及機組調度的問題,是否能如此擴大辦理,還在研議中,希望市府能給臺電一點改善時間。
臺電說明,新建廢水處理場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變更預定10月底提出申請,懇請市府協助儘早核發,以利新廢水處理場順利如期運轉,臺中市府若可加速審查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臺電亦能早日完成新廢水處理場,讓臺中電廠放流水能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