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事不順揚言捷運殺人 醉司機判2月緩刑2年
鄭捷在捷運隨機殺人血案發生後,孫姓男子因感情、工作不順,在酒後竟打電話向北市110報案及119救災勤務指揮中心揚言,要買刀到捷運站把人殺光,孫男隨後被逮捕移送法辦,北院審理後11日判處2月徒刑緩刑2,需給付國庫5萬元。
▲孫姓計程車司機因感情、工作不順,打電話110及119揚言捷運站殺人,北院判2月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殺人魔鄭捷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與江子翠站間的車廂內,持刀瘋狂隨機殺人案發後,北捷一時間籠罩在一片恐慌中,北市110和119勤務指揮中心23日卻分別接獲一名男子打電話揚言,要買把刀到捷運站把人殺光。
警方接獲報案不敢大意,根據發話地羅斯福路五段萬和公園的公用電話展開追查,隨即趕到公園內逮捕以開計程車爲業的孫姓男子(56歲),當時孫男已喝醉倒在公園內,孫男醒後接受警方偵訊,坦承因感情、工作都不順利,纔在酒後打電話到北市110和119勤務指揮中心亂說話,並無真的要到捷運站殺人。
臺北地檢署依恐嚇公共罪嫌將孫男起訴,臺北地院審理後,今日依恐嚇公共罪法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審酌其犯後表達悔意,認爲他是一時失慮犯案已獲教訓,因此,宣告緩刑2年讓他有自新機會,但須在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