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罰2億!元山「惡蛋液」竄餐飲業 食藥署加強突襲稽查
▲最重罰2億!元山「惡蛋液」竄餐飲業,食藥署加強突襲稽查。(圖/食藥署提供)
元山蛋品使用過期破殼、長蛆蛋混制蛋液,販售給烘焙、自助餐等業者,引發社會譁然。食藥署今(14)日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蛋品流向管理,2個半小時的閉門會議得出結論,農委會方面會加強畜牧場、源頭端管理;食藥署則提出3點聲明,包括對違規業者「嚴懲重罰」,會依照情節加權懲處,最高可罰2億元。
農委會簡任技正李宜謙表示,目前農委會對「格外蛋」的管理標準有2大點:一爲不能提供食用、二爲須填報流向記錄表。李宜謙表示,針對這些破損嚴重的格外蛋,都只能做成廚餘或提供給養豬業者使用,廚餘也是煮熟了才能給豬吃,不能進入食物鏈。
此外,畜禽業者每天也要填報「流向紀錄表」,農委會會會同畜產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不定期抽查。李宜謙表示,「至今還沒發現不當之處」,但會持續加強管理,並宣導農民教育。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鄭維智則提到,爲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食藥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不定期突擊檢查,揪出不法業者,也會要求業者做好源頭管理,不可讓違規蛋品流入食品原料鏈與加工場域。若被查獲違規,食藥署會督促地方衛生局,依法嚴懲業者,就算是第一次違規,也會視加權比例處數百萬至數千萬元罰鍰,「絕對不會只罰6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針對元山問題蛋液,持續進行下游回收。(圖/衛生局提供)
雖然農委會在記者會上提到「至今未發現格外蛋通報違規」,但卻發生元山蛋品使用過期蛋事件,被媒體視爲「自打嘴巴」。對此,李宜謙表示,針對在搬運過程中裂殼的蛋,只要蛋液未流出、蛋膜沒有問題,都不被視爲「格外蛋」,還是可以正常販售。
李宜謙向記者透露,元山蛋品可能是收到尚可販售的破殼蛋,卻沒有做好妥善保存,「現在天氣這麼熱,放幾天就臭掉了」。不過,他也表示自己非第一線稽查人員,詳細情況還需等檢方與衛生單位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