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孫道存打悲情牌沒效 恐再入獄

前太董事長孫道存。(本報資料照片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涉僞造文書入監3年,他又因侵佔基金會近1.4億元被判刑1年6月,臺北地院將裁定兩案執行4年3月徒刑,孫不服提抗告,他說已71歲且生病,請求減輕刑度讓他免再度入獄,但臺灣高等法院5日裁定駁回,孫打悲情牌請求免關無效。本案可再抗告。

孫因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近200億元,被依僞造私文書等罪判刑3年定讞,去年元旦他服刑期滿出獄後,又因當初涉及掏空公司及逃漏稅等案,遭投資人求償及行政執行,他因缺錢竟從9年前把自己擔任董事長的基金會資金挪爲己用,侵佔1億3939萬多元遭羈押,後來獲3000萬交保,案經北院審結,今年1月他遭判刑1年6月確定,檢察官就孫涉及掏空太電資產公益侵佔兩案聲請定合併執行刑。

臺北地院上個月裁定,孫道存兩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3月,扣除已執行完畢的3年徒刑,孫剩餘刑期仍有1年3月,必須再度入監,他不服裁定,因此向高院提起抗告。

孫道存說,他已71歲且罹患疾病生命十分有限,所犯的僞造文書等罪已入監執行完畢,深切體悟犯罪不可行,沒有再次入監矯正的必要,如果再關1年3月所造成的痛苦將成等比增加,有偏重過苛的情況,請求減刑改定執行刑爲3年2月。

高院認爲,孫涉犯的前後兩案犯罪動機情境不同,有必要入獄服刑,且他的身體狀況發監執行後,監所可依醫囑妥善照料,如果讓他減縮刑期,無法貫徹量刑公平正義理念,昨日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