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拋公車「里程計費」 新北:對非市區民衆如同懲罰
臺北市有意朝「公車裡程收費」方向進行,不過引發新北市強力反彈。北市認爲,「搭多少、付多少」符合公平正義;但新北則表示,里程計費對於住在非市區、買不起市區房子的通勤民衆如同「懲罰」,堅決反對。
臺北市公運處委託「臺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研議公車裡程計費,交通大學運輸研究中心主任邱裕鈞並發表里程計費2大收費方案。A方案以一段票「8.5公里」爲起程基準,費率15元,續程費率1公里收2.1258元;B方案以「5公里」爲起程基準,費率12元,續程費率1公里收2.8727元。
邱裕鈞表示,現行收費方式無法累計轉乘里程,乘客搭A公車要付一段票費用,轉乘B公車又要再收一段票費用,不利公車與公車之間轉乘;另外,改爲里程計費,也能「搭多少、付多少」。
但是,新北市交通局長王聲威指出,根據調查,高達94%的乘客是一段票,僅6%乘客付兩段票,爲了6%的乘客翻轉94%乘客的使用習慣,正當性何在?如果目的地相同,卻因爲搭到不同公車就要付不同費用,公平嗎?
王聲威也表示,許多人買不起市區房子,只好住在偏遠地區,若按照里程計費,出一趟門得花很多錢,對許多新北市民來說形同懲罰。市長朱立倫也說,鼓勵民衆搭乘公車,「絕對不能有懲罰的情況。」
對此,公運處則強調,里程計費不是唯一一條路,對於各項有助大衆運輸費率結構的可能性,市府都保持開放態度,會與新北市再溝通,以兩市票價一致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