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大啖鳳梨之餘 還得買工業產品?!
【愛傳媒陳朝平專欄】3月2日,我在中國時報發表「民進黨沒看懂北京的東風雨露」一文,文中提及,鳳梨也是ECFA早收清單之一,經風傳媒總主筆夏珍「私訊」提醒,鳳梨並非ECFA早收清單之一。
經查,ECFA蔬果早收清單計有:鮮或冷藏的金針菇、鮮或乾的香蕉(包括芭蕉)、鮮或乾的橙、檸檬及酸橙、鮮哈密瓜以及鮮火龍果。鳳梨不在其中,近日農民關切的蓮霧、釋迦等,通通不在早收清單之列。
儘管,我誤將鳳梨列爲早收清單之一,但不僅不影響全文的觀點,更讓人瞭解民進黨政府誤國誤民的可悲可恨!
第一,所謂早收清單,就是提早降關稅的產品清單。列入ECFA早收清單的蔬果類,早在2013年起便享受零關稅的優惠。
換言之,未列入ECFA早收清單的蔬果輸往大陸,陸方本可拒絕進口,同意進口也未必給予零關稅的優惠。
顯然,鳳梨、蓮霧、釋迦、芭樂等不在早收清單之列的蔬果銷往大陸,是大陸「格外讓利」並非蔡政府有甚麼能耐!更不是臺農發公司做了甚麼傑出的貢獻。
第二,既然不在早收清單內,暫停進口根本與鳳梨是否驗出介殼蟲無關。暫停進口的動作,就是考驗臺灣重啓對話誠意的「東風雨露」。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反覆辯解,陸方暫停進口鳳梨不合乎國際貿易的規範;若非失職無知到不知道鳳梨不在早收清單裡,便是刻意誤導社會大衆和鳳梨農。
第三,民進黨不解北京的東風雨露,接下來,也不在早收清單裡的蓮霧、釋迦暫停進口,應該也不意外。
第四,先暫停進口不在早收清單裡的產品,或者逕自調高不在清單裡的產品的進口關稅,應該符合WTO的規範,也是公平對待已經和大陸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國家的做法。
第五,國際貿易最基本的原則是貿易的雙方或多方需先就關稅、準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等規範,達成協議。
臺灣能早於其他國家與大陸簽署兩岸版的自由貿易協定(即ECFA),應該是因爲兩岸默認兩岸一家親,一中原則,亦即九二共識;而非臺灣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有甚麼突破性發展。
第六,既然蔡政府堅持不承認九二共識,那麼,繼鳳梨之後,經濟部與民間企業或許該認真地思考一下,目前出口大陸的工業及農林漁牧產品,還有哪些根本不在ECFA早收清單裡?
ECFA後續的談判中輟迄今,且臺灣遲遲不開放大陸多項產品進口;基於公平貿易、對等原則,北京即使不取消ECFA,有無可能單方面調升臺灣進口產品的關稅?
果真如此,蔡政府的因應之道又是甚麼?總不成讓大家大啖鳳梨之餘,還得加購一些家庭裡用不着的工業產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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