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士林堰下游放流水量 補件後擇期再審

環保署28日進行鯉魚潭水庫工程發電配合方案環境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士林堰下游保留之基流量變更)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由於去年未有颱風侵襲,累積降雨量大幅減少,依法規申請調降放流水量,不過環評委員認爲,相關數據不足,要求補件後擇期再審。

開發單位表示因過去環說書明定士林堰保留最低基流量每秒2.7立方公尺,但由於苗栗、臺中地區水情嚴峻,均已實施橙燈減量供水,依照災害救法規定徵用士林堰水權,要求調整流水量降低至每秒1.2立方公尺,在考量水情緊迫,因應下游灌溉用水需求減少,若能彈性調度放流量引至鯉魚潭水庫 ,可提升抗旱防災應變能力。

不過環評委員認爲,極端氣候下放流水的相關數據不足,希望開發單位補充,包含近三年此案相關區域溪流歷年流量、入流量統計資料等,進行大安溪流域歷年河川最小流量趨勢統計及未來十年最低流量推估分析,並補充環境基流量、生態基流量、保留基流量等明確定義,及其評估依據、模式、計算參數,以及生態調查資料等,最晚必須在4月30日前補充,後續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