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還在查…向心涉洗錢被訴竟批檢方:藐視香港金融監察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本因涉嫌共諜案遭限制在臺,檢方於偵查中發現,2人另涉嫌於大陸國太集團吸金案中,將港幣2億3百萬元(摺合臺幣約7.5億)洗到臺灣買房,依洗錢罪起訴;北院30日開庭,向心稱這輩子從沒進過法院,更批檢方盲目起訴,根本對香港金融監管的藐視,聲稱所有交易前有審批、後有監管「一切合法」。

今日開庭,向心大聲否認犯罪,稱自己在香港資本市場從事鉅額交易30年,交易前後都受監督,絕無犯法可能,尤其洗錢是國際公罪,對他更是一大污衊,質疑檢方盲目起訴,只是爲了把他留在臺灣;龔青表示,自己只是家庭主婦,從未參與公司營運,更不可能洗錢。

▲中國創新負責人向心涉嫌洗錢遭訴,30日出庭表示,自己從事鉅額交易30年,檢方起訴根本是藐視香港金融監察 。(圖/記者羅志華攝)

向心委任律師表示,向心當時在國太案爆發後,立即向金融單位舉報,不僅從來沒在吸金案中被列爲被告,更在港領有無犯罪證明,而向心於2015年12月28日出售中國趨勢股票,被檢方認定是溢價、虛假交易,但那僅是因股價於除權前後的價格變化,尤其在國太案爆發後,向心更再將股票買回已取得股權,在臺買房的錢與賣股的錢無關。

律師認爲,向心在賣股前本來就有資產,即使他賣股買房,但從頭到尾錢都是在自己帳戶進出,房也買在自己名下,質疑這樣有何洗錢嫌疑,尤其向心爲港籍人士本件兩岸三地皆十分關注,應謹慎處理;龔青律師則認爲,檢方並未指出龔青有何犯行,僅因其中一間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就將她列爲被告,實在無辜

法官諭知,請律師準備向心在港的無犯罪紀錄、中國趨勢股價的相關資料、買房花了多少錢,以及向心在國太案爆發後,重新買股的資料,本案將於5月28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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