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加碼投資超標 法國巴黎人壽遭金管會開罰100萬
法國巴黎人壽臺灣分公司因在計算海外投資所剩額度時,未能精準預估股債評價增值利益及孳息,造成加碼投資「超標」,今(6)日遭金管會罰100萬。
法巴人壽辦理國外投資業務未審慎評估,國外投資總額超過法定限額,違反保險法第146條之4第2項有關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比例「應符合主管機關覈定額度」。
金管會說明,法國巴黎人壽被覈准的法定國外投資上限是30%,但在他們每月填報的報表中發現,國外投資總額一度達30.88%,意即在加碼投資時,沒有準確估算出可能有的評價增值利益及孳息,造成加碼投資後就超限,不過,因超限金額不大,因此只罰最低罰度100萬元。
金管會進一步補充,法國巴黎人壽主要以經營投資型保單爲主,可運用資金僅約260多億元,即超限部分約新臺幣2億元上下,可能因股債增值利益及孳息金額未能抓準,導致加碼投資後,就不小心超標。
法國巴黎人壽目前已降下超額部分「符合法定標準」。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要注意國外投資金額,如果超過法定額度會被罰100到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