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性事!兩對夫妻相互劈腿 各自提告判賠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2對擁有高學歷夫妻上演荒唐互相劈腿性事,先有李姓男子與林姓同事嚴姓妻子發生外遇,後來李男陳姓妻子又和丈夫這名林姓同事搞外遇,李男和陳女在發現另一半外遇對象竟是同一對夫妻後,各自對林男嚴女提告,法官認爲4人對婚姻都不忠誠,先判嚴女需賠償陳女10萬元,12日判林男需賠償李男15萬元。

▲2對擁有高學歷又有高薪工作夫妻,竟上演荒唐互相劈腿情事,卻又各自提告對方外遇,法官最後都判賠。(示意圖資料照片)

這起荒唐的換妻、換夫性事,緣起於李姓男子指控和陳姓妻子感情不睦,陳女常在外亂搞(外遇),又因陳女生性猜疑且強勢霸道,導致他長期處在精神言語暴力中,只能和公司林姓同事透露心事,他進而和林男的嚴姓妻子也建立深厚的友誼

不料,陳女爲掩飾自己不忠,便對外散佈、中傷他和嚴女有染,又捏造他和嚴有婚外情而對嚴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事後他卻發現妻子和嚴女丈夫(即李男林姓同事)竟是以調查嚴女和自己婚外情之名,行暗通款曲之實,妻子和林姓同事不僅共同出席法庭,甚至多次出遊、經常出入汽車旅館還共築愛巢,因此,他還罹患憂鬱症必須持續前往精神科求診,所以,控告林男通姦並請求撫慰賠償250萬元。

被告林男則抗辯指稱,李男從99年10月起便和他妻子嚴女有曖昧電子郵件往來,且還頻繁電話連繫,李男甚至還暱稱妻子爲寶貝摯愛及發生性關係,李、嚴2人也曾分別向他和陳女坦認外遇事實,所以,李男和嚴女纔是真正婚外情者,但因李男害怕他告,又不滿妻子和他聯手調查他們姦情,才刻意誣告。

而陳女爲使丈夫體會遭背叛滋味,就刻意讓李男知道2人有連絡還狀似親暱的相約至汽車旅館,但實際上他和陳女並未發生婚外情或是肢體不法逾矩行爲。

臺北地院法官在審酌李男所提供的林男和陳女在汽車旅館中親密交談錄音光碟,及出遊牽手、摸臀、擁抱、親吻動作照片後,認定李男妻子陳女與林男已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爲,而屬婚姻關係外的不正常往來。

再加上陳女先前控告嚴女與李男通姦,最後判決嚴女需賠償陳女10萬元確定,因而法官認爲擁有高學歷的4人均對自身婚姻不忠實,判決林男需賠償李男15萬元撫慰賠償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