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陳肇敏財產聲請 北院受理分案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江國慶遭錯殺冤死案,國防部宣佈依刑事補償法,支付賠償金1億318萬5000元給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國防部長陳肇敏財產,臺北地方法院29日收到聲請狀民事執行處已受理並分案給承審法官,法官最快30日裁定。法界人士指出,裁準機率相當高。軍方說,未來是否會增加或減少求償對象目前都未定,現在並非最終決定。

國防部29日先就補償金全額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序,爲防止陳肇敏等人脫產、隱匿財產等,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向臺北地方法院遞出聲請狀,北院已經收到假扣押聲請狀,民事執行處完成分案,承審法官最快今天可作出裁定。若債權人在聲請狀有清楚釋明聲請理由,並提供1/3擔保金,法官應該都會裁準。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程序,法院若裁準國防部聲請的假扣押案,國防部需提供3000多萬元擔保金,陳肇敏等8人將被執行扣押,名下房子車子帳戶薪資等都會被凍結。

陳肇敏等人若不願被查封、凍結財產,可以聲請限期起訴本件民事訴訟;或依法聲請反擔保,向法院提出一筆反擔保金,以撤銷假扣押;陳肇敏等人被假扣押期間若認爲有遭受損失,也可向國防部求償。完成假扣押程序後,國防部需再對陳肇敏等人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等判決確定後,才能拍賣或執行陳肇敏等人的財產。

軍方:求償對象,陳肇敏8員非最終名單

國防部軍法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求償委員會並未說明爲何先對陳肇敏這8名人員聲請假扣押,因江案累積的卷證非常多,未來委員會進一步閱卷、約談當事人後,是否會增加或減少求償對象目前都未定,只能說現在並非最終決定,還未決定求償的對象就是這些人。

沈世偉指出,江案賠償金額1億多元發出後,軍方的求償權即產生,若相關當事人現在轉移財產,都會留存記錄,屆時法律上可能會認定其轉移行爲失效,法院若覈准假扣押,相關當事人的現有財產與相關財產記錄都會被檢視。

沈世偉表示,求償委員會經過閱卷、開會、約談等程序後,最後公佈求償對象的人數與名單,詳列每人所需賠償的比例與金額;若當事人不願賠償,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將依照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對當事人提出民事訴訟。他坦言,委員會召開有一定的程序,可預期日後調查與訴訟的過程會相當漫長,軍方纔在第一時間聲請假扣押並對外解釋,除避免當事人脫產,並解除社會大衆案件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