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阻假身障真買高檔車 政院修法限制一人一車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身障者免徵牌照稅後,免牌照稅的身障車輛逐年增加,監察院今年一月公佈調查報告指出,其中逾2.6萬輛是像雙B、凌志等3000C.C.以上的高級進口車。對此,政院會3日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身障者免徵牌照稅僅限於本人、配偶或同一戶二親等內親屬所有的車輛,並且限制一人一車。▲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中)3日召開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根據監察院統計至去年6月底的報告案,全國逾62萬輛,免稅金額高達新臺幣65.8億元,其中超過2萬6000輛的車,竟然是像雙B、凌志等3000C.C.以上的高級進口車,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認爲「政府照顧弱勢美意,疑遭濫用」,要求財政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檢討改進。

財政部表示,現行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的免徵規定,未考量有關「親等」及「汽缸排氣量」等限制,實務上有假借身心障礙者名義、購置豪華車輛等規避稅捐情事,造成稅源流失,有違租稅公平外界也常有限縮免稅規定的建議,因此邀集身心障礙團體、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及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等開會研商,並擬具《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明訂,對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的車輛,或者因身心障礙情況,沒有駕駛執照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纔可提出免稅申請,而且改爲一人以一輛車爲限。草案也增訂免稅車輛的馬力上限,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動力馬達最大動力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超過部分不能免徵。修正後的身障者免徵牌照稅規定,將在立法院完成立法後,隔年的元旦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