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勒斃高齡老母 國民參審開庭!檢辯當庭攻防

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第2輪「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第2輪舉行「國民參審」模擬法庭活動,選定案件爲發生在臺北市萬華,66歲曾姓老翁徒手殺害高齡母親案件。法庭上打破以往檢方卷證事先送交院方慣例,採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皆當庭纔看到卷證的方式,避免心證爭議,依檢辯攻防做出審判

依「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選案後由檢、辯各自提出證據,法官再於準備程序庭中,依雙方主張排定審理計劃,雖然實務上審理程序恐較傳統方式花費時間,但更能聚焦訴訟程序及內容,判決結果也必須視檢辯雙方是否能說服職業、國民法官。

模擬法庭選定案件,爲發生在臺北市萬華區一名66歲曾姓老翁,因與高齡母親發生口角後,徒手掐昏老母,再以繩索捆頸,將老母親活活勒死案,臺北地檢署將曾姓老翁依殺害直系親屬罪名起訴。

▲模擬案件爲66歲曾姓老翁徒手掐死高齡母親案,扮演兇嫌的爲臺北地方法院法警長。(圖/記者楊佩琪攝)

「國民參審」制度,主爲自一般國民中抽選「國民法官」全程參與審理程序,於評議時,與法官立於對等立場,互相討論、陳述意見,並與法官形成最終決定的制度,使法院審理、評議程序更加透明。

國民也可經由參與審理程序,對所謂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科刑,能有更多認識。法院也可藉由國民參與,在依法做出判斷之際,獲得與外界對話及反思的機會,與外界互相交流、思考。

此次模擬法庭,審判長爲吳勇毅,受命法官爲文家倩,陪席法官爲歐陽儀。另有評論員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許泰誠、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陳瑞仁律師張永宏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王政嘉。扮演曾姓老翁的爲臺北地方法院法警長林茂生

▲模擬法庭採法官、國民法官「事先不接觸卷證」方式,降低心證爭議。(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