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有誤解?收入歸地方不變 不影響房價

近日,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部門發文,明確2022年1月1日起,將由地方自然資源部門徵收的總規模超過8萬億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下稱“土地出讓金”)全部劃歸爲稅務部門徵收。

一時間外界紛紛解讀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的影響。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外界對此存在一些誤讀。

誤讀一:地方土地出讓金收入劃歸中央

由於2018年國稅地稅機構完成合並,地稅部門成爲歷史,稅務部門成爲國家稅務總局垂直管理部門。此次地方政府所有的土地出讓金劃歸稅務徵管,有人認爲土地出讓金也將由地方財政收入劃歸爲中央財政收入。

一位省級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這次收入徵管劃轉不涉及資金分配,因此對地方財政沒有影響。另一位地方財政人士表示,稅務徵收土地出讓金,收入還是歸地方,由省市共享,暫時沒有調整

上述四部門發佈的《關於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中,並未提及土地出讓金收入歸屬權更改。

中國政法大學正文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上述《通知》只是明確土地出讓金等徵管職責劃轉給稅務部門,並不涉及收入歸屬劃轉。現有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調整土地出讓金收入歸屬劃轉,因此土地出讓金仍是地方收入。

施正文表示,土地出讓金收入主要是用於徵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支農、城市建設等方面,而這些支出都屬於地方事項,因此土地出讓金收入不會劃歸中央,目前學界基本也沒有建議這項收入劃歸爲中央收入。

“國地稅合併之後,屬於地方財政收入的地方稅種也由稅務徵收,但收入仍舊歸地方而非中央。”施正文說。

誤讀二:土地出讓金制度終結

當前房價過高,有人認爲這歸結於土地財政,在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以及前期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農村比重大幅提高、房地產稅加快推出等舉措下,有人認爲土地出讓金制度終結了。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焦瑞進對第一財經表示,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不是土地出讓金制度的終結,這是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稅收入徵管。

焦瑞進表示,從內部牽制制度講,不論宏觀政府財政還是微觀企業財務,都應設置收支兩條線分管,才能做到收支預算的有效管理和監督;從成本效率講,多條線徵收不論是管理成本或是監管成本都會成倍翻番,尚恐監管不到位,造成收入預算管理缺失;稅費徵收多條線比較,稅務部門是組織最嚴謹、制度最規範、手段措施最強大、法制體系最完善的部門,各種非稅收入劃歸稅務部門徵收,百利無一害;將非稅收入劃歸稅務部門徵收,可將各種非稅收入納入預算管理,防範地方政府無節制地巧立名目濫徵非稅收入。

施正文表示,即便未來房地產稅開徵,土地出讓金制度仍將會存在,不會終結。

他分析,政府取得收入以稅收爲主,但也非稅收入。土地出讓金是一定期限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租金收入,未來開徵的房地產稅及現有稅種是國家行使公共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等所強制無償獲取的收入,兩種收入可以並存。

“當然未來土地越來越少,土地出讓金規模可能有所下降,而開徵房地產稅後,也可以適當減少土地出讓金規模,這也有利於提高直接稅比重。但從法理上來說,土地出讓金制度不會廢止,但是要解決好土地出讓金、房地產稅相關稅收之間不合理的重複徵稅費問題。”施正文說。

誤讀三:房地產稅、房價、土地市場將有影響

稅務徵收土地出讓金,是否意味着房地產稅將馬上出臺?

施正文表示,兩者沒有直接關聯。徵收房地產稅需要稅務部門獲取住戶相關信息,這其實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就能獲取,土地出讓金歸稅務徵收並不能獲取房地產稅的相關信息。因此,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稅開徵沒有什麼聯繫

稅務徵管土地出讓金是否會對土地市場以及房價產生影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大偉告訴第一財經,《通知》明確了土地出讓金相關政策不變,而目前來看土地出讓金分配機制也不變,仍是地方財政收入。因此,這對土地市場和房價基本沒什麼影響。

上述《通知》明確, 除本通知規定外,(包括土地出讓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的徵收範圍、對象、標準、減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