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飯緊箍咒! 陸個資法草案「禁騷擾偶像」
▲大陸私生飯現象,瘋狂跟蹤偶像(圖/翻攝微博 大陸導演呂贏)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閉幕於17日閉幕,其中備受矚目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這次會議審議,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消息傳出,大陸不少明星彷彿看到保護傘,未來,瘋狂粉絲不能再透過任何形式騷擾、恐嚇,情節嚴重者將挨罰。
近年,粉絲經濟空前興盛,私生飯問題讓當紅藝人苦不堪言。所謂的私生飯說法源自韓國,意思就是喜歡跟蹤偶像的工作、私生活、未公開行程,或是在偶像家附近蹲點的人,這些瘋狂粉絲經常用各種方式靠近偶像生活,甚至偶像電話、航班行程信息被買賣形成黑色產業鏈、工作行程遭外泄被包車尾隨。
▲大陸新一代偶像於朦朧曾發文表示,真的怕了。圖/翻攝微博 娛樂硬核妹)
不只大明星們急需保護隱私,一般民衆也需要,大陸個人信息保護專項立法,終於邁出第一步。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閉幕,其中,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首次提請這次會議審議,個人信息的法律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跟據澎湃新聞指出,相關立法部門表示,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機構甚至個人,從商業利益等出發,隨意收集、違法獲取、過度使用、非法買賣個人信息,利用個人信息侵擾人民羣衆生活安寧、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等問題仍十分突出。「在信息化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爲廣大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
該報指出,剛亮相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共八章70條,明確了適用範圍,健全了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完善了個人信息跨境提供規則,並明確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個人的權利和處理者義務,明確了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
外界最關注焦點,該草案確立了以「告知、同意」爲核心的個人信息處理一系列規則。這意味着,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個人同意,並且,個人撤回同意。草案設專節對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作出更嚴格的限制,被視爲「私生飯」的緊箍咒,將更明確地被法律禁止。
另外,大陸販賣個資十分猖獗,未來管理部門不可隨意公開個人信息。國家機關不得公開或者向他人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取得個人同意的除外。
▲未來在大陸販賣他人個資,最高求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對於違法情節嚴重,草案規定,由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千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單位:人民幣,同下),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草案還與刑法作出相應銜接,明確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現行刑法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