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000倍」 食藥署出面闢謠啦

網傳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000倍」,食藥出面闢謠啦。(圖/蔬菜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食藥署與農委會日前舉行「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放寬29種農藥、165項殘留容許物的標準,包括芬普尼從5ppb放寬至10ppb。不過,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張比較表,直指「農藥殘留容許量提高1000倍」,食藥署今(6)日出面闢謠,表示表格部分內容是擷自3月15日所發佈的殘留標準修正內容,說法並不正確,請民衆不要轉傳。

食藥署表示,世界各國所處地理位置不同,氣候環境不同,因此各國所生產農作物會不相同,例如,歐美國家多種植麥糧亞洲地區則多米糧,因爲農作物不同,所以病蟲害各異,因此病蟲害防治所需要的農藥種類就會不同。

臺灣國際上大多數包括歐盟等國的作法相同,對於未經過農政單位覈准在特定農作物上的農藥殘留標準都是以檢驗方法的檢驗極限值作爲行政管理判定依據,以目前檢驗儀器設備,這些檢驗極限值多介於0.01至0.05 ppm (mg/kg),但當農藥經農政單位覈准使用後,就必須考量農藥的可能殘留及國人食用量,根據國際評估方式制定出安全的農藥殘留標準值

食藥署提到,網傳表格除了用到3月發佈的內容外,簡單數學表明農藥覈准使用而修正農藥殘留標準前後的數值的行爲,也是過度簡化農藥殘留管理措施,請民衆切勿再轉傳。食藥署也會持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密切合作,並審慎評估覈准農藥使用及訂定殘留容許量,以爲民衆食的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