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累進裁罰」超傷本 累犯被抓1次罰鍰直逼1年價

南極磷蝦油去年被抓到70多次違規卻只被罰50萬元,新制上路後不會再有這種「小額」罰鍰了。(圖/取自維基百科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食品保養品廣告若有誇大或誤導民衆情形食藥署得按次對業者開罰4萬至400萬元,但因過去懲處多隻裁罰低標準4萬元,許多業者罰不怕,甚至傳出準備「開罰費」作爲行銷成本。不過,食藥署上月公告實施的開罰新制,有望讓業者「超有感」,因爲只要抓到一次以上的違規,基本罰鍰額度將逐次調升,若爲故意爲之,還會被懲處裁罰金額2倍以上的罰鍰。

食藥署今(20)日舉辦媒體溝通交流會,署長吳秀梅笑稱,雖然法律規定針對不實廣告可以罰4萬至400萬元,「但你們應該都只看到罰4萬,沒有看到400萬。」鑑於開出最高罰則需「有憑有據」,食藥署與衛生局經過多次討論,終於5月7日公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明確訂出「累進裁罰」級距讓業者有所依循。

吳秀梅表示,新制中針對第一次廣告違規業者,將處4萬元罰鍰,但若被抓到2次以上,將以8萬、20萬、40萬、100萬級距開罰,到第5次的裁罰金額就飆升到100萬,而食藥署還可依「行爲人故意違規」及「廣告內容明顯引起民衆錯誤認知」,分別乘以2倍加權。

▲食藥署長吳秀梅。(影/記者嚴雲岑攝)

換而言之,若同一產品廣告在一年內違規5次以上,且廣告內容與整體表現明顯引起民衆錯誤認知,加上罰而不改將被認定爲故意違規,每一行爲最高可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根據食藥署公佈的2018年1至4月「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結果,共有58件廣告涉嫌違規,以食品廣告93.1%佔最多,其中又以「臺灣蜂膠」9次違規居冠

企科組組長許朝凱表示,雖然累進裁罰將於下次監控專案起實施,但若以新制計算,首次違規的臺灣綠蜂膠將會被處9次4萬元罰鍰,總計開罰金額36萬元,下一季度再有違規情形,開罰金額將從8萬起跳,再乘以次數與故意違規加權,等於被抓到一次,業者就要痛失16萬元。

▲第一季違規廣告排行榜,臺灣綠蜂膠4個月被抓9次奪冠。(圖/食藥署提供)

「不過,並不是所有違規廣告都是從4萬元起罰!」許朝凱強調,食藥署有一份「高風險黑名單」,除了會加強監測外,還會加重懲處。像是去年被抓到70多次違規、今年第一季也有7次違規的「南極冰磷蝦油」,5月起若再被抓到,單次裁罰金額可能直接從8萬元起跳,加上已被認定爲故意爲之,又有誤導民衆情形,8萬分別乘以2次2倍加權,單次裁罰就高達32萬元,直逼去年整年度總裁罰金額50萬元。

許朝凱說,違規廣告中超過8成都屬誇張大不實,但若非藥品廣告被抓到「宣稱療效」,將可處6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依照過去開罰經驗,也多在低標60萬元打轉,此次新制一併訂出新極距,只要被抓到2次以上違規,裁罰金額將從70萬元起跳、第3次80萬、第4次100萬、第5次125萬,同樣也可依「故意違規」及「引起民衆錯誤認知」分別進乘以2倍加權,如果業者持續不改,荷包失血數難以計數

保健食品不得在廣告中宣稱療效,違者也適用累進裁罰。(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最後,許朝凱提醒,食藥署已委託縣市衛生局進行廣告監控,每個月都有固定監控時數基本上在同一廣告若在不同電視頻道報章雜誌網路媒體露出,被抓到幾次就算幾次違規,但若爲不同縣市抓到的相同違規,將採合併辦理,改送往行爲人的所在縣市執行。

地方衛生局約談後會先對業者開單,最後再由食藥署統整開出「裁處書」註記違規次數進行開罰,業者若不服開罰,可提出訴願,「但通常贏面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