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21人最重判死刑 富少情侶逃死罪

▲涉入夜店警案富少情侶威豪劉芯彤,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要求從重量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信義區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13日起訴包含富二代曾威豪及其女友劉芯彤在內等60人,其中痛下殺手的蕭睿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被檢方認爲行徑兇狠,渺視他人生命法益,依殺人罪起訴,向法院求處從重量刑,最重可判死刑。

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9月13日凌晨在信義區鬆壽路SPARK夜店發生消費糾紛,撂來蕭叡鴻等50多名「中山聯盟」的不良分子與夜店安管人員衝突,剛好當天休假的信義分局莊姓員警經過,見狀立刻通知休假中的偵查佐薛貞國到場處理。

起訴書指出,薛貞國先對蕭叡鴻及曾威豪怒稱「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等語,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周譽騰等21人從原先共同傷害變更爲默示之共同殺人犯意連絡,由周譽騰、郭士均周姓少年等人高喊呼伊死」、「殺死他」及「拖出去」等語,將薛貞國強行拖至騎樓,以紅龍柱、鋁棒及拳打腳踢狂毆致死。

檢方痛批曾威豪及劉芯彤僅細故,即率衆滋事、目無法紀,但兩人只參與圍毆薛員,不構成殺人罪,僅依7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而蕭睿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在薛貞國表明警察身分後,仍視若無睹,痛下殺手,行徑兇狠殘暴,渺視他人生命法益,被依殺人罪起訴,求處重刑,最重可判死刑。

這起夜店殺警案也創下臺灣司法史上以殺人、傷害罪起訴,及具體求刑人數最多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