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被指槍殺小黃運將關押近10年 林金貴再審獲判無罪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男子林金被控2007年槍殺鳳山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被判無期徒刑,不過全案諸多疑點,他始終否認涉案,加上臺灣冤獄平反協會兩次提起再審、姊姊提出新事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2017年4月裁準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同時間他也從臺南監獄獲釋放。而歷經數月審理,高雄高分院7日宣判,林金貴獲判無罪。

▲林金貴被控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坐了10年冤獄,7日現身記者會 。(圖/記者宋德威攝,下同)

林金貴7日聽到宣判結果激動落淚,他說「不知道怎麼講此刻心情,就是心臟一直在來跳去而已,很感謝大家的幫忙,關心我的案件」,更感謝大姊陪伴走過這段時間。稍早律師團姐姐鄭性澤等人也到場送上向日葵祝福林金貴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離開冤獄。

高雄高分院指出,因林金貴提出新事實、新證據,經合議庭採納,原判決關於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殺傷力槍枝罪、殺人罪暨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林金貴無罪。判決無罪理由包含槍殺王姓運兇手犯案後徒步逃離現場時,曾被案發現場監視器錄得影像,該人爲披肩髮型,但林金貴2007年1月、3月間是耳上短髮,至案發當天5月9日,不可能生長達到兇手頭髮長度,應非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中的兇手。

本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當天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在晚間遭到槍殺,嫌犯拿槍恐嚇目擊者後逃逸無蹤,儘管監視器畫面拍下案發過程,但由於畫面模糊,面部辨識不清,只能確定嫌犯長髮及肩,警方根據目擊者描述,畫出「長髮蓋耳」的兇嫌畫像。案發5個月後,警方從被害人手機聯絡上一名按摩女,對方懷疑嫌犯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林金貴因此遭到羈押。林被逮後始終否認涉案,但因爲目擊者與按摩女指證歷歷,2010年法院仍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經冤獄平反協會不斷調查,發現3項新事證後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加上林金貴家屬提出新事證,因爲他們找到一張林金貴在案發2個月前剛剪頭髮的大頭照,跟目擊者指稱「長髮」的模樣完全不符。

高分院2017年根據中央研究院資訊科技創新研究中心提出的「三維形狀資訊」新技術,將現場監視器拍攝兇嫌畫面,與林金貴照片加以分析比對,認定「爲不同人之可能性比較高」,因此從新證據與卷內證據判斷後,認爲實有必要開啓再審,確認再審清白,因此於2017年4月18日裁準本案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

林金貴、家人以及義務律師團6日也於高雄高分院刑事庭側門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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