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單親媽不成稱被騙 恐怖情人派出所內威嚇潑硫酸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陳姓男子夏姓單親媽媽不成,認爲自己遭欺騙,從102年9月開始以手機簡訊恐嚇夏女,又在10月間趁夏女下班要返家時,搶走夏女機車大門鑰匙後欲強押夏女上車幸夏女用手機向同事求援找來警察,才倖免被擄走,陳男被移送法辦後,臺北地院日前依恐嚇、強制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恐布情人追單親媽媽不成,恐嚇押人被帶回派出所還對單親媽恐嚇潑硫酸。(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陳姓男子追求單親媽媽夏姓女子已有一段時間,但夏女卻將陳男視爲普通朋友,爲免陳男誤會便刻意與陳男保持距離,此舉讓陳認爲她有意疏遠,所以,從去年9月21日夏女帶兒子和朋友烤肉,未接到陳男打來電話起到9月23日,陳男陸續以手機發出簡訊內容爲「你再不接我電話,我直接到你家囉」、「好歹我也是有在招標工程的人,你要怎麼玩我奉陪」、「你不要逼我做出傷害人的事」、「我在巷口」等,恐嚇威脅夏女。

陳男見沒回應,更在10月4日晚間7點夏女下班,準備騎機車返車時,突然出現搶走夏女鑰匙,恐嚇夏女不到他車邊談判就要對她家人不利,夏女無奈跟着到車邊途中利用手機向同事救援,陳男見狀即衝上前搶夏女手機,並強推她上車,當夏女掙扎呼救時,在不遠處執行交通勤務倪姓員警接獲民衆報案趕到,才救出夏女並將2人帶回派出所。

陳男被帶回派出所後,竟再指着夏女恐嚇說「我會潑你硫酸我跟你講,半夜去找你」,隨後,陳男在警訊時說,他對夏女百般呵護,卻遭她欺騙,他纔是真正的受害人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陳男不能理性處理感情問題輕率恐嚇並以強暴方式妨害夏女,使夏身心蒙受痛苦,犯後推諉卸責態度不佳,依恐嚇、強制、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合併執行刑7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