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受訪未成年人期待所有短視頻平臺都有青少年模式

編者按

“六一”兒童節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是個重要的節日,2021年的“六一”更是一個具有特別意義的日子,因爲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正式開始實施。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最重要的變化是增加了網絡保護專章。爲了對未成年人更好地進行網絡保護,“未成年人短視頻青少年模式使用研究課題組於2021年4月進行了小學四年級至高三學生的問卷調查。綜合考慮我國行政區劃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抽取代表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北京、深圳、南京、成都、瀋陽合肥6個城市。每個城市抽取兩所小學、兩所初中、兩所高中,共計36所學校。問卷採取多階段隨機抽樣的方法,共回收有效樣本3957個。其中男生2018人,佔比51.0%,女生1939人,佔比49.0%。小學生1072人,佔比27.1%,初中生1350人,佔比34.1%,高中生1535人,佔比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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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式指的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牽頭、主要短視頻平臺直播平臺試點上線的“青少年防沉迷系統”,該系統會在使用時段時長功能和瀏覽內容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爲進行規範。“未成年人短視頻青少年模式使用研究”顯示,71.4%的受訪未成年人認爲短視頻平臺都應配有青少年模式,但僅有53.3%的未成年人使用過青少年模式,77.0%的未成年人認爲青少年模式最有用的功能是限制使用時長和登錄時間

72.5%受訪未成年人表示願意主動使用青少年模式

青少年模式不僅用於防沉迷,更是對青少年的網絡行爲和接觸的網絡內容進行管理,如禁止使用平臺的打賞、充值、提現、直播、發佈觀點等功能。內容方面,會給青少年用戶提供更適合觀看的學習課程科普知識等。

調查發現,大多數未成年人認可青少年模式的必要性。71.4%的受訪未成年人贊同“每一個軟件都應配有青少年模式”。同時,72.5%的受訪未成年人表示“我願意主動使用青少年模式”。

調查還發現,大多數未成年人認爲青少年模式需要改進,比例達到81.8%。也有42.4%的受訪未成年人擔心青少年模式影響上網體驗,表示“開啓青少年模式會使上網不開心”。

2021年6月即將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71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通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第74條規定:“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爲更好地實現未成年人保護責任,各短視頻平臺均需上線青少年模式。迄今爲止,絕大部分短視頻平臺已經設立了青少年模式,且通過系統彈窗等方式提醒和引導用戶主動使用。但是,據《南方都市報》2021年3月發佈的報告,在被測試的20款App中,仍有15%尚未上線青少年模式。建議各平臺嚴格履行社會責任,主動上線青少年模式。各平臺要發揮企業的技術優勢,不斷完善青少年模式的各項保護功能,使青少年模式不流於形式,更好地發揮作用

僅半數受訪未成年人使用過青少年模式

本次調查發現,僅有53.3%的未成年人使用過青少年模式,46.7%沒有使用過。這說明,青少年模式在未成年人中尚未得到廣泛使用。

性別比較發現,女生使用過青少年模式的比例比男生高3個多百分點。初中生使用過青少年模式的比例最高,比高中生和小學生分別高1.4%和4.8%。

對未成年人使用青少年模式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有64.8%的受訪未成年人是自覺使用青少年模式,33.3%是被家長、老師要求而使用,21.6%由軟件強制使用,還有9.3%是因爲同學或朋友推薦。可以看出,未成年人選擇青少年模式的自主性不足,這可能是因爲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青少年模式對未成年人的吸引力不夠大。另外,未成年人被要求使用的佔比僅三成,也說明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對孩子網絡使用的管理還做得不夠。

青少年模式是規範未成年人網絡使用行爲、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用網的重要手段。但是,僅半數多的未成年人使用過青少年模式,說明青少年模式尚需大力普及。家長和教師應積極引導,提升未成年人網絡自我保護的認知,自覺選擇青少年模式。家長也要擔負起監護責任,積極鼓勵、協助、監督孩子在上網時選擇青少年模式。另外,各網絡平臺也應加大創新力度,優化產品功能,在內容生態建設上加大投入,提升未成年人專屬內容池的豐富度,提高未成年人使用青少年模式的意願

77.0%受訪未成年人認爲青少年模式最有用的功能是限制使用時長和登錄時間

對青少年模式的功能進行調查發現,在使用過青少年模式的未成年人中,77.0%的受訪未成年人認爲青少年模式“限制使用時長和登錄時間”的功能有用,46.5%的受訪未成年人認爲“限制充值、打賞等消費行爲”的功能有用,39.6%的受訪未成年人認爲“限制搜索某些內容”的功能有用,33.5%的受訪未成年人認爲 “限制瀏覽內容、評論等”的功能有用,13.0%認爲“限制發佈某些內容”的功能有用,6.3%認爲青少年模式“限制收發私信”的功能有用。

性別比較發現,男生認爲青少年模式“限制使用時長和登錄時間”“限制充值、打賞等消費行爲”的功能有用的比例更高,女生認爲青少年模式“限制發佈某些內容”“限制收發私信”的功能有用的比例更高。可見,男生更關注青少年模式在時間管理與消費方面的限制約束作用,女生更關注青少年模式對內容、功能的保護過濾作用。

學段比較發現,高中生中認爲“限制瀏覽內容、評論等”功能有用的比例更高,小學生中認爲“限制充值、打賞等消費行爲”“限制搜索某些內容”的功能有用的比例更高。說明在充值、打賞、搜索內容方面,小學生對青少年模式的限制功能更認可、依賴,而對限制瀏覽內容、評論的功能,高中生更加關注、認可。

目前,主流互聯網平臺都在積極完善其青少年模式。對某一短視頻平臺的青少年模式進行研究發現,在這一模式下,系統默認直播、打賞、私信聊天等功能無法使用,時間鎖默認設定爲40分鐘,且在每晚10時至次日早6時期間,系統默認無法使用。爲了避免單一推送導致未成年人只能被動觀看的情形,青少年模式還開發了“發現”頻道、安全搜索、年齡分級功能,青少年可以在這一模式下根據自己的興趣、需求等進行自主選擇。然而,也有一些小的短視頻平臺在青少年模式上存在漏洞,如誘導打賞、允許13歲以下未成年人直播等,有的平臺在執行青少年模式上“打折扣”。建議國家儘快建立統一的行業標準,使青少年模式更好地發揮保護作用。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 孫宏豔 北京林業大學 馬銘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