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路 食品過敏原強制標示增至11項

食藥署18日公佈7月起上路四大食品新制,包含增加「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食品製造業別、要求「資本額少於3千萬」食品工廠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加嚴管理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還有食品過敏原增至11項,7月起未標示者開罰廠商最高300萬。

俗稱笑氣「一氧化二氮」,食藥署說,過去視爲食品原料管理,7月起將強化管理,列爲「食品添加物管控,廠商必須辦理查驗登記、登錄、標示、建立追溯追蹤資料純度也從97%提升到99%,須強制性檢驗,若違反查驗登記,開罰3萬~300萬元,已二家廠商登記。

第二項新制是食品過敏原,食藥署說,現行市售食品含有「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六類成分者,需強制標示,7月起擴增至11項,包括新增甲殼類羊奶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及其製品,及可合法用於漂白食品添加物的「亞硫酸鹽」,常用於蜜餞金針脫水蔬菜食品等項目。7月起若未完整標示過敏原,將可開罰3萬~300萬元;若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可開罰4萬~400萬元。

第三增加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的食品製造業別,現有水產乳品等10種業別納管,7月起新增三種,只要具工廠登記、食品從業人員5人以上,資本額未達3千萬元「食用油脂罐頭食品蛋製品」製造業別,也須符合HACCP規定,否則依食安法開罰6萬~2億元,估145家廠商納管

最後,具工廠登記、食品從業人員5人以上且資本額未達3千萬元的「其他食品製造業」,7月1日起,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否則可依食安法開罰3萬~300萬元,估有1,993家次工廠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