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挖潛”能否緩解大城市停車難?
新華社北京9月6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林苗苗 丁靜 烏夢達)近期,北京南鑼鼓巷附近6層地下停車場投入使用,可供前圓恩寺衚衕居民停放70餘輛車,通過在衚衕地區充分挖掘地下空間潛力緩解了居民的停車問題。然而,記者瞭解到,大城市停車難背後仍有多重問題待解。大城市停車該如何“挖潛”?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6層地下車庫投入使用緩解居民停車難
停車難是北京這樣的大都市近年來備受困擾的難題,是百姓真正關心的痛點。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1月,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561萬輛。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2014年底北京市停車位缺口達到250萬個。將近一半的車沒有“位”,致使中心城不少 道路成爲“停車場”。
東城區衚衕、平房較多。知名的衚衕商業街南鑼鼓巷及周邊地區不僅旅遊車輛多,而且周邊衚衕居民停車需求也很大,衚衕中經常停滿車輛。
今年5月,位於南鑼鼓巷社區用房地下的機械式立體停車庫投入使用,通過向下“挖潛”解決了前圓恩寺衚衕居民的停車問題。據瞭解,該項目共地下6層,上千平方米,目前有74個車位,前後歷時4年多建成,建設投資約4千萬元,每輛車一年的收費約3千元。
家住前圓恩寺衚衕的劉春芳老人說,以前晚上在家經常聽見因爲錯車、搶車位等的爭吵聲,停車庫建好之後,衚衕裡一輛車也不停,老人們也可以出來乘涼了,再也沒有因爲停車爭吵的情況。
記者在該車庫內可以看到,深6層的車庫看上去很有未來感和科技感。入口處的車輛被升降機接到車庫內,再分別運輸、停放到合適位置,整個過程流暢高效。據北京萬工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總經理李響介紹,這種自動的立體停車庫可以在同等條件下最大限度利用空間和土地、停放最多的車輛,適合衚衕地區。
北京市交通委指出,停車問題是交通領域矛盾積累最深、解決難度最大的問題。《2016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的46項措施中,有7項專門針對停車管理的措施。其中第22條提出,“鼓勵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居民共同參與,通過建設立體停車設施、統籌使用周邊各類停車資源等方式,逐步規範停車秩序。”
大城市停車難背後多重問題待解
記者瞭解到,前圓恩寺衚衕的車庫建設全部由財政“買單”。有受訪業內人士坦承,“與投入的4千餘萬元相比,每年收取的停車費能維持日常運營費用就不錯了,這個項目沒有考慮收回投入。”
北京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高揚認爲,“從技術上來說,地下機械式停車庫解決衚衕停車難是可行的。但從收費、選址上來說,完全用政府的錢解決個別居民區的停車問題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持續性、如何確保公平有待商榷。”
然而由於投入大、成本回收難,調動社會資本的積極性並不容易。根據全國道路停車行業聯盟輪值主席徐道睦測算,目前我國汽車保有量近1.5億輛,每輛車按照每月300元停車花費計算,停車收費靜態市場空間約5000億元。但由於停車設施建設投入成本大、回報週期長,一些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設施積極性不高。
北京市某區一名基層幹部告訴記者,這個區本打算採用PPP模式建一個機械式停車樓,政府出地、企業出資,測算後發現需要投入1.5億元,大約25至28年才能收回成本。政府和企業的特許經營協議最多隻能籤30年,如果一切順利,協議期內只能收回成本,“哪個企業願意幹呢?”
此外,大量車輛處於“免費停車”狀態,影響正規停車位運營,會造成價格槓桿失效。網友“雲涯之外”評論認爲,“只要路邊車位比地下車位和停車場便宜,亂停車就會長期存在。”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調研報告指出,截至2014年底,中心城機動車出行約有86%處於實際上的免費狀態,停車費對於這部分車輛並沒有產生實質上的價格調節槓桿作用。
創新探索,多方合力緩解停車難
受訪業內人士認爲,政府和市場應發揮合力,在停車場建設領域進行合作,從“挖潛”緩解結構性短缺、加強與社會資本合作、探索創新運營機制等方面入手,緩解大城市停車問題。
【資源“挖潛”緩解結構性短缺】北京停車行業協會理事長柳昌江表示,北京市目前汽車停車位缺口達250萬個,然而仍有80-100萬的車位處於閒置和半閒置的狀態。比如一些機關的停車場晚上空置,一些小區白天空置等。“類似問題不只在北京,目前全國汽車保有量超過百萬的城市有40多個,要破解結構性短缺,需要解決資源如何挖潛的問題。”
【政府與市場加強合作】業內人士指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不等於政府“一放了之”,尤其是基本車位滿足方面,還需要政府發揮重要作用。《2016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中提出,“研究制定本市加快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充分利用國家專項資金支持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
東城區城管委靜態交通科科長董曉君透露,目前東城區正在東四三到八條和南鑼地區等進行立體停車設施的選點。下一步希望能創新方式方法,爭取探索引入社會資本進行市場化運營,既緩解停車難題,又節約財政投入。
【探索創新運營機制】海南省公共關係協會副會長代紅建議,是否能探討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的前提下將部分建築面積用作便民商業服務設施,收益用於彌補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資金不足等問題。
(原標題:地下“挖潛”能否緩解大城市停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