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防止專斷獨行 vs.人人專斷獨行
臺聯針對ECFA的提案遭到公審會否決表達不滿,並引起對公審會存廢本身進行公投的主張。這是繼陳水扁兩度藉大選爲發動公投而發動公投後,再度讓具有最高政治正確性,但卻在實踐中日趨瑣碎化的民主政治,成爲熱點與難點。其中根本的困惑在於,民主在臺灣的涵義究竟爲何。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贊成民主,雖然他們對民主的認識南轅北轍,也往往不贊成彼此對民主的見解,卻都不影響他們堅持自己理解的民主。這其中當然不乏政治宣傳者,也不乏遂行鬥爭者,但是,必須承認其中更不乏真心誠意者。
英國民主所信仰的是有限政府,以不信任有權者爲出發點;美國民主則是信仰分權制衡,乃以防堵暴民政治爲動機;而中共的民主信仰的是集體利益,反對資產階級或族羣的局部利益。相對於此,臺灣民主所信仰的是選舉,訴求的是換人執政。他們當然相互攻訐旁人是假民主,但民主概念中到底有什麼成份能讓對民主涵義爭辯不休的各方,都不爭辯作爲價值的民主,而只爭辯民主的指標或民主的目的?
歷史時空不同,所以對民主的認識就不同。英式有限政府反對的,主要是君主亂收稅,故先有貴族奪權,然後纔是資產階級奪權,最後才動員大衆參與政治。美式分權制衡反對的,是無產的暴民聚集起來要求地主分產,故採用聯邦與三權分立兩套辦法切割羣衆。中式的集體主義民主反對的,是代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與國民黨資本家的局部利益,從而形成無產階級專政的一黨民主。至於臺灣,民主化首先表現在反對國民黨萬年國會,終而養成反對一黨一人長期執政的民主信念。
反君主、反暴民、反局部利益、反長期執政等等見解,以論民主,似乎都通,但也似乎互見盲點。不過,他們之間有一個公約數,是當代主流的民主理論家或臺灣的民主理論家未曾觸及的,那就是他們都反對專斷獨行。什麼叫做專斷獨行?答案不可避免與民主主張者自身的歷史經驗息息相關,一旦旁人的經驗不同時,反而可能因爲維護了自己所反抗的壓迫者,就構成對自己的威脅。
關於壓迫型態的不同想像,自然引發不同的抗爭手段與不同的民主認識,進而促成方向與風格截然不同的民主制度。這就是何以民主的發生過程不得不出現兩個敏感點:一是防止特定對象專斷獨行,二是爲了判斷民主是否成功,而測驗自己是否能隨心所欲。孫中山與毛澤東都注意到這其間的矛盾,因此都主張個人必須在大的團體之內活動,否則就成爲放任。英美的團體識別是公民財產權,孫中山主張革命民權,共產黨則是標舉無產階級專政權。
但是臺灣民主化主要的起點,恰恰在於質問誰有資格構成羣體的一份子。在沒有大團體作爲活動範圍的情況下,個人能否隨心所欲演化成爲民主化最基本的參照,以至於臺灣民主的涵義,側重的不但是防止一黨長期執政帶來的專斷獨行,更是人人爭取自己可以專斷獨行的權利。這是爲什麼本來是用來防止專斷獨行的公投,今天變成是測驗自己能否隨心所欲的工具。(作者爲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