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常年被親哥侵財,將其毒死埋屍家附近!被判無期徒刑
(原標題:湖南男子常年被親哥侵財,將其毒死埋屍家附近!被判無期徒刑)
湖南一48歲男子周某常年被其二哥侵佔財物,因二哥高大強勢,周某一直敢怒不敢言。之後周某二哥提到母親死後要把山中的樹賣掉,讓女友搬到家裡,於是周某購買“三步倒”劇毒物將其毒殺。11月27日,南都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瞭解到,周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該案判決書顯示,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周某與其二哥均未結婚生子,和母親住在一起。周某與其二哥常年同住一間臥室睡同一張牀。周某二哥以養鴨爲生,但不爲家庭經濟創收,反而經常用周某種植的稻穀餵養自己的鴨子,並將周家三兄弟共同共有山林的樹木砍代,賣錢後予以揮霍。
由於周某二哥爲人強勢,周某始終敢怒不敢言,但心生怨恨已久。2019年底,周某二哥的女友到家裡做客時,二哥提到母親死後要把山中的樹賣掉,讓女友搬到家裡。周某聽到二哥這一想法後,產生將其殺害的念頭。
2019年農曆12月的一天,周某購買了兩粒劇毒氰化物“三步倒”,將其中一粒“三步倒”捏碎放在二哥的不鏽鋼茶杯中,用開水沖泡好,放到二人同住臥室的電視機下面。2020年農曆1月22日晚,周某與二哥回到二樓臥室後,二哥拿起不鏽鋼茶杯喝了一口“三步倒”水溶液,半小時後毒發身亡。周某將二哥的屍體掩埋在家附近的資江河堤。
案發後,周某被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被害人家屬請求對周某從輕處罰。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周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願意接受刑事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對周某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某的母親在證言中提到,周某二哥高大強勢,講話盛氣凌人,與周某關係不好。周某二哥經常侵佔周某財物,周某種地的穀子每年都被其二哥養的鴨子吃掉,也沒給過錢。家裡共有林地的竹子、樹木被周某二哥砍了賣掉後,錢也被其一個人拿走。
周某的大哥在證言中表示,周某是個老實人,平常不怎麼做聲,平日裡就是在村上種田、打零工,比較節約,他父親的房子以及電器等物品都是周某添置的。周某二哥則比較懶,在家裡不做事,還經常偷別人東西,另外花錢大手大腳,喜歡喝酒、在外面玩。周某二哥的錢花光後,就從母親和周某手裡搞錢。周某買的像樣一點的衣服、鞋子,都會被其二哥穿走。幾年前因爲父親罵周某二哥太懶,周某二哥還拿扁擔打了父親。
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周某以投放毒藥的方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周某及辯護人辯解辯護提出,案件系家庭矛盾引發,在案發起因上,被害人存在過錯;案發後,周某自願認罪認罰,悔罪表現較好;周某一貫表現良好,被害人家屬對周某的行爲予以諒解。經查,該辯解辯護意見與全案事實相符,法院予以採納。案發後,被害人家屬出具書面材料,請求對周某從輕處罰;周某歸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刑事處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最終,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周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馬銘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