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思考與惡的距離」頂新案纏訟6年無罪確定:遲來的正義
頂新集團屏東制油廠2013年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原料油,引發一系列黑心油風暴。案經6年纏訟,智財法院28日二審判決,廠長曾啓明、油脂課長陳聰筆及品管組長蔡俊勇3人無罪、免罰確定,因爲3人並非明知原料油有問題仍購買。對此,頂新公司29日發聲明感謝法院還被告清白,強調這是遲來的正義,或許社會大衆能重新思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當時頂新集團向大統長基公司採購原料油,製成橄欖油再出售。不料大統長基販售的原油卻摻入銅葉綠素進行調色,僞裝成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對外銷售。案件曝光後,震驚社會大衆,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被判刑12年定讞,頂新屏東廠廠長曾啓明、課長陳聰筆等人也被依詐欺罪判刑6個月至2年不等,沒收頂新不法所得7.9億元,另外罰款800萬元。
屏東地院一審認爲,頂新公司明知原料油摻入銅葉綠素,可能危害人體,卻爲了節省成本購入製成橄欖油、葡萄籽油,已涉詐欺罪。當時廠長曾啓明解釋,頂新花了與一般原料一樣的成本,卻買到混攙油,也是受害者。但法官不信,仍在2017年4月判決3人有罪。
案經上訴,智財法院二審認爲,檢方未提出積極證據,無法證明被告3人是在明知有問題的狀況下購入原料油,或是刻意放寬檢驗標準,難認3人主觀上有詐欺取財、商品標記不實及調配、包裝攙僞假冒及含違法添加物的食品進而販賣等直接或間接故意,因此撤銷一審有罪判決,全案無罪確定,頂新所得7.9億餘元也不須沒收。
6年前,大統長基公司以低價油混攙橄欖油,並添加銅葉綠素,混充爲百分之百自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對外詐欺銷售,引發輿論風暴,向大統長基採購油品的臺糖、福懋及頂新制油公司,同是受害人,卻僅有頂新制油公司被捲入這場風暴,智慧財產法院6月28日雖對3名員工與公司做出無罪判決,但其中的誤解、偏見或已深植人心,難以彌補。
始作俑者大統長基公司,當初將低價油混攙於橄欖油,並添加銅葉綠素混充爲百分之百自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對外詐欺銷售,摻混油品經驗與技術高明熟練,連儀器都無法檢出;甚至於案發前,衛生局及經濟部工業局亦曾分別多次稽查與抽驗大統長基油品,也未曾發現異狀。
智慧財產法院歷經多年調查,確認頂新制油公司在橄欖油案件中,並無包裝攙僞假冒食品販售的故意,6月28日判決頂新制油公司與員工無罪。另外,判決也認定頂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於內部會議中一再指示應提升品質,絕無可能容忍低價採購犧牲品質的行爲。
雖然法院已釐清相關疑點,還給所有被告清白,甚至明確指出頂新制油公司向來注重品質,絕無可能爲求改善成本結構而犧牲品質,但是公司已遭受難以回覆的損害,員工及其家庭在過去六年間所受的身心煎熬,也難以彌補,其中的誤解、偏見或已深植人心,如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所言(https://tinyurl.com/y3k44w9h) ,法官做出這項判決,除了有做正確判斷的能力外,還需要有勇氣。
過去的傷害難以彌補,我們與惡的距離或可重新再思考,盼社會大衆、媒體與司法體系,能秉持中立客觀立場,來審視所有司法案件,共創符合社會正義、重視司法人權的進步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