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法治不僅要求完備的法律體系、完善的執法機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強調要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明確“不論處在什麼發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強調“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求“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導,推進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抓好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依法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件,紮實推進平安中國建設,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良法善治成爲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根基,人民羣衆的獲得感、滿意度顯著提升。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堅持爲了人民、依靠人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隨着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人民羣衆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積極迴應人民羣衆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要把社會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貫穿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
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要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範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着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快構建規範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堅持維護人民權益,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更安寧、羣衆更安樂。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擘畫了我國未來發展藍圖,在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時明確“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的內容,在提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時明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的任務。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奮力奪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