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役畢涉就業歧視? 北市24日辯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徵才廣告標明「限役畢」,行政院勞委會認爲涉嫌就業歧視,但企業界有不同看法,認爲員工需長期培養,這項規定是避免員工中途離職,而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及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也意見分歧。爲此,北市勞工局將舉辦論壇,邀請產、官、學代表,聽取他們的意見。

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限役畢」已是長久以來對男性求職者習慣性徵才條件,以前也有男性求職者向勞工局投訴,認爲這項規定不合理;勞工局去年度作出3個函釋,闡明徵才條件「限役畢」恐涉就業歧視。

不過,企業界有不同看法,認爲員工需長期培養,「限役畢」是避免員工中途離職,而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及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也意見分歧。爲此,勞工局將於24日在臺北市立圖書館10樓國際會議廳舉辦「役畢,是就業歧視?」專題論壇,讓勞工團體事業單位瞭解規定。

據悉,論壇集合產、官、學三方代表共同與會,並邀請北市轄區聘僱員工100人以上的367家大型企業、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工會參加。論壇將由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郭玲惠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津津教授,以及義理法律事務所黃碧芬律師、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何啓聖進行報告與談。

活動詳情請洽詢1999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網址:http://www.bola.taipei.gov.tw/MP_116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