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平案經查屬實就罰」 鄭新輝: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優先

有關臺南市一間學校社團老師對女學生性平事件教育局鄭新輝會同該校校長說明本案處理過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有關臺南市學校社團老師與女學生髮生性平事件,教育局鄭新輝局長7月9日下午說明該案教育局處理過程,鄭新輝局長重申,會持續積極努力溝通,請相關當事人勇於接受調查,針對疑似行爲人持續不配合調查,將依性平教育法第36條第4項辦理裁罰,且得連續處罰,到出席爲止,希望行爲人儘速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鄭新輝局長說,在行爲人未出面澄清前,將通令各校暫時停聘該行爲人。教育局強調,針對臺南市師對生性平案件,教育局皆嚴肅以對,謹慎處理,將學生之身心健康列爲最優先考量。也呼籲民衆,如有相關案情資訊,請逕洽申訴專線06-2959023(愛.救我.救你.愛生)或申訴信箱(help580@tn.edu.tw)。

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說,教育局對於性平案件將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就查,屬實即罰原則,要求各校落實。經查該案於今年2月18日獲通報,立即請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查處,惟疑似行爲人皆藉故不出席接受訪談,當事人也不願出席接受調查,以致未能完備調查流程。教育局也到校瞭解整個調查過程,是否涉及隱匿及拖延,務必讓本案水落石出,決不讓教師對學生做出任何傷害。

教育局表示,本案學校接獲檢舉時,雙方當事人皆已不在該校,被害人升學高中,疑似行爲人係爲課後社團外聘老師,非正式教師,現已無在該校任教,惟因本案屬師對生案件,教育局仍督請該校主動檢舉調查並組成調查小組介入。

另該校校長也說明,家長繫於2月1日到校諮詢性平事件處理流程,但並未提及個案相關資訊,直至2月18日經家長向警方備案,教育局知悉後立即請學校進行通報,該校並於2月27日經性平會決議調查處理,由學校於3月5日填具檢舉調查書主動調查,且因當事人現就讀於高中,學校亦通知該校,並請該校派代表參與本案調查小組。

調查小組多次召開會議欲訪談雙方當事人,惟疑似行爲人皆藉故未出席接受調查,當事人也不願出席接受訪談,且現有證據呈現案發時間繫於高中階段發生,尚有許多疑點須釐清,增加調查難度。

教育局表示,爲落實校園性平教育,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教育局將加強宣導辦理研習,並針對性平案件頻傳之學校入校諮詢輔導,以達建構友善校園之目的。

▲校長指出,校方公文簡訊電話通知該名涉案老師3次出面說明,但對方拒不出席性平調查。

校長指出,校方以公文、簡訊、電話通知該名老師3次出面說明,但對方以拒收退回郵局招領,拖延過性平會議日期、電話答應出席卻爽約等,拒不出席性平調查。

據瞭解,臺南一名家長2月1日向學校舉發,指控1位社團老師在凌晨時分訊息女兒,疑似要求視訊「脫衣給他看」,更傳一些猥瑣或男女調情話語,女兒疑遭該名老師誘騙墜入情網事情揭露後一度歇斯底里心緒不穩,家長要求教育局應深入調查釐清,學校是否延遲通報或刻意隱匿,追究相關責任,給受害學生家長一個交代

但對家長指控,該名校長否認所言,校長表示,校方從未主動聯繫女學生父親,而且2月1日女學生父親只是就性平事件進行詢問,並未陳述任何事情。

女學生家長打臉校長,他說1月31日已先去轄區派出所詢問,所長還致電教育局詢問,教育局當日已知悉有此事件,但學校卻遲未通報,疑因教育局詢問學校,校長才會於2月18日主動聯繫他,並要求他配合是2月18日校方纔知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