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中大戰三回合 政院通過修正「公債法」
在臺北市「委屈」、臺中市「憤怒」、高雄市、臺南市及新北市「同意接受」的情況下,行政院會22日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由於這次修法的核心考量就是「不提高舉債上限」,債限基準也由國民生產毛額(GNP)改以國內生產毛額(GDP)計算;影響最大的臺北市,可舉債金額減少了1837億。
這次修法重點,將現行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所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GNP平均數之48%(中央40%,地方合計 8%,其中北市3.6%、高市1.8%、縣市2%、鄉鎮市0.6%),改按GDP計算,各級政府總債限爲GDP之50%(中央41.2%,地方合計8.8%,直轄市 7.25%、縣市1.43%、鄉鎮市0.12%)。
而在各都的債限分配上,則分別考量各都經濟規模,面積、人口、賦稅的狀況不同,同時考量各都在財政上的努力,也就是在自籌財源上,取適當的比例,形成新的指標,同時兼顧各都特殊情況,也希望各都能在財政努力有更多的努力空間,從而提高自己的債限。
管中閔強調,改按GDP計算是爲了與國際接軌,在現今的國際環境中,各國對於舉債造成財務危機都有深刻體會,民間也有聲浪擔心政府財政負擔持續增加,甚至有破錶的可能,因此考量現有政治環境和社會氛圍,核心考慮就是「債限不宜再提高」,只能在各地方政府間做適當的分配。
但若依修法草案試算,臺北市未來可舉債金額將從2692億元驟減爲855億元,減少1837億元,政務委員管中閔形察爲「最委屈」,財政部也在院會中多次表達感謝支持;而臺中市長鬍志強雖未出席,卻是由副市長徐中雄代表轉達「失望、憤怒」之意;高雄市以爲自己將減少137億的舉債空間,但財政部試算後確認,應是增加137億。
與會者形容,出席的五都代表都積極表達意見、提出疑慮,而財政部、政委管中閔、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則努力爲法案辯護,「雙方大戰三回合」;管中閔強調,這次修法的核心考慮是不提高債限,「當然不可能大家都滿意」,但內容提出地方債務預警機制、債務管控機制,以及強制還本,這都是本次修法的特別之處;也期待此法修正送到立院三讀通過後,能讓國家的財政更爲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