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果子加明礬 鋁殘留嚴重超標

(原標題:炸果子明礬 鋁殘留嚴重超標)

日前,紅橋區人民法院審理當庭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件,守護羣衆舌尖”上的安全。

被告人邵某經營一家早點店,爲使自家的炸果子更加酥脆,在製作時一直憑經驗添加明礬。2019年4月,食品監督部門對邵某所生產、經營的炸果子、炸果篦原料進行抽樣檢驗。經檢測,其銷售的食品中的鋁殘留量爲1080mg/kg,超過國家相關標註限量100mg/kg十倍之多。檢驗後,食品監督部門對邵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責令其減少使用明礬。2019年7月和10月,食品監督部門兩次再對邵某生產的炸果子進行檢驗,儘管鋁殘留量有所減少,但仍然都超出了標準。

經法院審理,邵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超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明礬,導致其製作銷售的油炸食品中鋁殘留量嚴重超標,足以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判處邵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禁止邵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法庭上,承辦法官也告知邵某,看似這個案件是關乎一個人的犯罪問題,危及的卻是不特定公衆的身體健康。希望邵某吸取教訓,並以身說法,告誡周邊經營者依法依規經營,切莫重蹈覆轍。法官提醒,炸果子事小,安全事大。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過量使用可能構成犯罪,生產經營者切勿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