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連霸議員洪玉鳳與夫詐助理費 各判2年

國民黨臺南議員洪玉鳳。(讀者提供)

7連霸的國民黨籍臺南市議員洪玉鳳,縣市合併改制後3屆議員期間,涉以填補開銷名義,與丈夫郭勝煌9年多來詐領1134萬助理費,2人一審遭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檢方及洪玉鳳夫婦都上訴,二審判決15日出爐,兩人原判1罪變3罪,仍維持各2年徒刑,昨天是洪玉鳳72歲生日,她稱「受苦難之人沒看法」。

洪玉鳳自2010年起向臺南市議會申請6名人頭當助理,每月請領最高助理費共24萬元,事實上聘僱9人,以填補議員服務開銷爲名義,由郭勝煌另外發配較低薪水,9年多來共詐領1134萬9585元,平均每月詐領10萬元。

臺南地院去年4月依貪污詐財罪,認爲洪、郭持續犯罪,各判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洪隨即上訴,經1年審理,2審法官認爲兩人犯行跨越3屆議員任期,應每屆算1罪,撤銷原判1罪,改爲3罪,仍維持2人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須各付1百萬元給公庫

臺南市議會法規研究室主任傅然輝表示,此案若不上訴3審,案子確定後,將由中選會公告洪將失去議員資格,公告後10天,由落選第1順位唐碧娥優先遞補。

昨天剛好是洪玉鳳72歲生日,她表示,會再研究是否上訴。洪玉鳳夫婦委任律師表示,洪玉鳳夫婦事實上已繳回詐領所得1134萬元,議員1個月開銷絕對高於13萬薪水,2人也稱,挪用的助理費是用於服務處的公共開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