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 4人以下企業強制納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護法草案」,昨在政院會通過,未來4人以下微型公司強制納保。(本報資料照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與現行規定對照表

攸關逾千萬勞工權益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昨在行政院會通過,未來4人以下微型公司強制納保,僱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將開罰2到10萬元。此外,投保薪資部分新法職災保險與勞保脫鉤,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增加對高薪族的保障,預估有165萬人受惠。

根據現行規定5人以上公司勞保才需納保,4人以下公司未強制納保,往往勞工發生職災,才發現沒有投保勞保,勞工權益受到影響;新法將職災單獨立法,未來不論公司人數都將納入職業災害保險的適用範圍預計有33萬名勞工受惠。

草案明定,僱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將處罰2到10萬元;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白麗真說,此次行政院通過與原本版本,最大不同在於勞動部原想針對未納保併發生職災的僱主罰鍰,並把罰鍰納入基金中,但有財政單位認爲與「財政紀律法」牴觸,因此修正爲罰鍰2萬元至10萬元,如果勞工因未投保發生職災,由保險人發給給付後,再向僱主處以行政處分後繳回,如以最高7萬2800元級距試算,失能給付最高僱主需繳回達436萬8000元。

此外,現行職災保險傷病給付是按勞工事故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第2年減爲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修法調整成2年均爲平均月投保薪資70%。

對於政院通過的草案,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中小企業、微型企業很多現在還在紓困,苦哈哈的一大堆;中小企業佔臺灣就業人口9成以上,也算是「中央山脈」,政府還是要體諒一下企業經營的困難。

商總主席賴正鎰則表示,政府要增加中小企業、微型企業成本時,要考慮其負擔能力,否則微型企業相當容易倒閉,可能會釀成更多失業問題

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此次如手搖飲店等4人以下事業單位都納入強制加保單位中,並從受僱第一天開始算起,「提升對年輕人的保障」;但應提供如網路等加保方式,讓這些勞工也能用簡便的方式納入保障中,另如新興的平臺業者亦應納入強制加保單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