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笙重金屬「鎘」超標!新北驗「春節應景食材」5件不合格

新北衛生局抽驗今(9)日公佈應景食材抽驗結果。(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趙於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今(9)日公佈應景食材抽驗結果,共計5件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包括芬普尼二氧化硫農藥殘留超標,更有一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超標。不合格產品已命下架回收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追辦。另外,衛生局也限量發送二氧化硫、皁黃過氧化氫簡易試劑民衆都可至衛生所領取。

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本次共抽驗241件應景食材,包含生鮮蔬果禽畜水產及其加工品澱粉類製品醃漬蔬菜堅果糖果糖漬鹽漬果實及元宵湯圓等。

不合格的5件產品有2件生鮮蔬果農藥殘留超標,分別爲「芹菜」芬普尼0.005ppm(標準:0.001 ppm以下)及「山東大白菜(進口)」氟尼胺0.03ppm(標準:0.01ppm以下);2件醃漬蔬菜分別爲「酸菜心」二氧化硫0.096g/kg(標準:0.03g/kg以下)、「榨菜絲」防腐劑苯甲酸2.60g/kg(標準:0.6g/kg以下)及二氧化硫0.06g/kg(標準:0.03g/kg以下);另有1件「竹笙」檢出重金屬鎘5.0 ppm(標準:2 ppm以下)。

▲衛生局提醒,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

許朝程指出,農藥殘留超標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添加物不合格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另違反重金屬限量標準,經命限期改正卻屆期不改正者,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第8款規定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許朝程也提醒,民衆烹調食品前先以清水浸泡並沖洗,可去除殘留的農藥或食品添加物;此外,也要避免偏好食用少數食材,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降低因農藥或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