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鞋師傅」宋立文涉警局皮鞋採購弊案 判刑2年定讞

總統皮鞋師傅宋立文,涉嫌行賄新北市警局退休警官後取得標案。(圖/記者陳豐德攝,非宋立文設計鞋款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前後勤警務正張烱德,任職期間涉嫌將警局皮鞋等採購案的底價及標案評選委員名單,泄漏給綽號「總統鞋師傅」的鞋商宋立文等人,並收取賄賂,遭到檢方起訴。宋立文一審遭判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他未上訴而先行定讞。另外張男一審遭判刑4年半,上訴二審後,高院6日改判刑3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宋立文曾擔任前總統蔣經國司機,將父親做的鞋推薦給蔣經國穿後,受到蔣的好評,因此宋男先後幫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4位總統制作專屬皮鞋,被外界封爲「總統鞋師傅」。他後來成立公司專門製鞋,但爲了取得政府機關標案,竟開始行賄。

本案由檢調單位調查,發現宋男爲搶下2009到2011年間、每年700多萬元的皮鞋採購案及55萬元的LED手電筒標案,藉此取得良好授信,而向銀行貸款。宋男利用旗下鈞雅皮鞋、盈源、篤盛實業等公司,對新北市警局的相關採購案圍標;再透過關係行賄採購案承辦人張烱德,藉此換取底標價與評選委員名單等情報

經過清查後,檢方查出宋、張等人於「98年度員警皮鞋7338雙採購案」、「100年度員警皮鞋7345雙採購案採購案」,以及「101年度巡守人員應勤裝備LED手電筒1420支採購案」中,分別行賄4萬、4萬、2萬元。檢方因此對2人在內的11名被告,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宋立文共犯下2次行賄、2次「妨害投標」等,共7項犯罪,最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宋立文未上訴,先行定讞。至於張烱德一審判刑4年半、褫奪公權4年。全案僅張烱德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二審於6日做出改判,將他判刑3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