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條例 全教總籲通過在職提撥免稅及回覆補償金條文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5日排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訂草案全教總提出修法建議。(林志成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5日排審《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訂草案,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今天主張,應儘速通過在職提撥免稅及回覆補償條文,至於月退休金調整機制雙薪肥貓條款則有待討論。

根據現行規定公教在職期間提繳費用仍要計入所得課稅。以一個年資超過25年的教師來說,每年依法提繳的金額超過5萬元,以稅率12%計算,還要繳6000多元的稅金。全教總認爲,軍公教提撥應和私校教師、一般勞工一樣免納稅

至於年資補償金,是民國84年至86年間軍公教年改,政府爲了讓改革順利過渡而設計一種補償制度,必須在民國83年以前任職軍公教,且舊制年資不滿15年者方有此一年資補償金。所以年資補償金是補償,不是年金

年資補償金自救會召集人施文平說,107年年改時改過頭,將在職公教人員的年資補償金拿掉,但軍人、已退休公教人員卻仍保留,這是一項不公平的選擇性改革,約有10萬人受影響,佔全部公教人員的1/6。他認爲,這次修法,應通過補償金回覆法條,才能彌補錯誤且不公的改革。

至於解除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限制的雙薪肥貓條款,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爲,當初年改時,民進黨採取最完嚴格的限制,只要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的薪資超過最低薪資,就要停領月退俸,但在大法官做出解釋後,民進黨在這次修法中,又完全解除限制,讓雙薪肥貓存在,這種極端的主張,匪夷所思。

侯俊良表示,大法官解釋認爲,完全限制退休軍公教到私校任職有違憲法之平等精神,但可以「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部停發以緩和不利差別待遇之程度」,因此全教總建議改採比例停發,而不是完全解除限制。

此外,107年年改前,公教退休人員的月退休金可以隨着軍公教調薪而增加,但年改後,就不行了,造成退休人員老年的生活品質下降。

全教總認爲,在這次修法中,應該讓公教退休人員的月退休金隨着「重要民生物價指數」調漲,而非「物價指數」。根據統計,從100年至今,臺灣的重要民生物價上漲17.58%,而物價指數是上漲8.85%,重要民生物價指數更能反應庶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實際情形